绑架罪预备?绑架罪预备的教唆犯

qq745048485 2024-11-13 阅读:4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在绑架罪的量刑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绑架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的人。14-16周岁的人,单纯地实施绑架行为的,不构成犯罪;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定故意杀人罪。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如果没有杀死被绑架人,只能认定为绑架罪加重情节的未遂“。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所以,绑架罪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预备?绑架罪预备的教唆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犯罪中止与预备犯、未遂犯的区别

是否自动放弃(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未遂)

1.“自动性”的把握

“自主”放弃,没有遭遇障碍的情况下放弃。常见情形如:出于真诚的悔悟;对被害人的怜悯;受到他人的规劝;害怕受到法律惩罚、神意报应,等等。

(1)不以有悔改之心为必要;

(2)在没有遭遇障碍时,因惊愕、恐惧、厌恶而放弃的,如对被杀者流血、痛苦的表情感到恐惧;对被****妇女老丑、残疾容貌感到嫌弃厌恶;因被害人是熟人而放弃的,有自动性(“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所以行为人因为对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但也有例外,如:甲在外地打工期间,于黑夜里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发现对方是自己的胞兄乙,于是就停止了抢劫行为。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太熟了,从感情上讲,没法抢)。

(3)作案时害怕被发现而停止的,如果被发现犯罪不可能继续进行或被抓获,不是自动;如担心名声受损、日后被发现受处罚,是自动的。

(4)在犯罪目标极其特定的情况下,目标出现障碍而停止的,如甲潜入乙宅偷L名画,未找见L名画,未动乙家其他财物而离去;丙受托刺杀C,举枪瞄准后发现不是C,未射击,不是自动的,不能成立中止。

(5)只需放弃正实施的特定罪即可,至少在其放弃的那个罪上成立中止。如甲对乙女施暴原本想****,过程中发现提包有巨额现金,便拿了包放过了乙女。成立抢劫罪,但****中止。

2.意志以外的原因(外界的阻碍意志·行为·结果的原因)

【题例】A.甲正在他人住宅内实施抢劫,忽然听到警车声音,以为是警察来抓自己,便被迫逃离现场(未遂)。

B.乙将B打昏后拖入水中,以为B必死无疑,但适逢过路人将B救活(未遂)。

【例题·多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不是中止?()

A.H侵入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

B.G打算窃取现金,但因为有宝石,就只窃取了宝石而没有窃取现金

C.F在其放火行为还没有既遂的情况下,喊了一声“救火呀”,然后便逃走。他人将火扑灭

D.H为杀乙而向乙的静脉注射大量空气,H反悔后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但乙仍然死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这里要求“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据此可知,ABCD均不符合。

选项A中,行为人没有放弃犯罪的意图,不是犯罪中止。

选项B中,行为人对于窃取宝石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C中,行为人的行为不属于中止,行为人的表现不够真诚。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但行为人必须作出了真挚的努力,其行为对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否则不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D中,行为人的行为缺乏中止的有效性。

3.中止犯的时间条件

在犯罪过程中,包括:A.预备过程,B.实行过程;C.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发生之前。

分类:A.预备阶段中止;

B.实行阶段中止;

C.实行终了时:a.积极的中止(须有阻止结果的行动);b.消极的中止(放弃实施侵害行为)。

*犯罪既遂或(因意志以外原因)未遂的,不成立中止。但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的行为,可成立中止。

【题例1】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乙的行为是未遂还是中止?法律敎育网

【答案】中止。

【题例2】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成立。因为甲自动放弃了可重复加害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己成为该组织成员的行为。丙加入了该恐怖组织,且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已经成立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既遂,其后的退出行为只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D不成立犯罪中止。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之一,即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行为表现)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在尚未实行终了造成危险时,(消极)放弃犯罪即可,如预备、刚着手时。(消极中止)

(2)在已经实行终了造成危险时,(积极)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中止)。

【例题·多选题】甲为杀乙而向乙开了一枪,仅造成乙手臂轻微擦伤,即离去。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A.乙装死,甲以为大功告成而离去,实行终了的未遂,不是中止

B.甲见乙臂膀流血,面目惊恐,没有开第二枪,知道乙只受轻微伤无大碍便自行离去。中止

C.甲见乙倒地且能闻其呻吟哭泣声,知乙中弹但不知伤势如何,见地处山林四下无人,径自离去。乙见甲远去,赶快逃生。未遂

D.甲急送乙到医院,医生给乙简单包扎一下完事。其实,即使甲不送乙去医院乙也不可能死亡。中止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5.有效性:

*可因借助他人帮助而成立:如电话急救中心有效抢救。

在共同实行的情况下,认定部分共犯中止,需要其有效阻止了犯罪,使犯罪没有既遂;在教唆、帮助的情况下,应当撤回自己的教唆、帮助。否则,不能单独成立中止。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客观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主观上具有向他人勒索财物的目的,不管其目的有没有实现。

一、绑架罪未遂最高量刑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罪既遂的分类:

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

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

4、危险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完整性的犯罪。犯罪既遂是指一种犯罪形态,除此之外还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意味着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因此就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就应当根据构成的罪名量刑标准,区别不同的情节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非法拘禁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绑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