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业务员检察院不起诉?非吸业务员检察院不起诉的概率

qq745048485 2024-11-13 阅读:6

法律分析:最低达到10万元以上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吸业务员检察院不起诉?非吸业务员检察院不起诉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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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这样增加刑罚量后的基准刑为4年4个月。具体的法院的宣告刑还需要考虑其他量刑因素,不如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主犯还是从犯,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都会对最终量刑产生影响。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非吸业务员已判刑的问题已解决

非吸案业务员被审查起诉可以撤销起诉,侦查阶段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不会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决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做为经历这种案件整个流程的当事人我来说一下吧:在经侦的48小时拘留期间以我现在看来就是在你还不懂什么是非吸,落实你认罪的口供!然后就是看守所37天,取保,检察院,法院,一审,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后到无罪,快4年了!可以说本人对非吸已经研究的很透彻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接下来我给大家分析分析我们家属遇到非吸的指控时要做什么?首先确定在非吸案件中你家的犯罪事实是什么?大部分家属觉得我们就是员工,钱没有到我们口袋里,怎么也能摊上这档子事,如果按照单位犯罪来算你们这么想法是很正确的,但是现在检察院起诉都是以团伙作案不以单位犯罪来定性,那么处于犯罪集团中你就属于从属关系,这样检察院就能将你起诉其次就是你在这个非吸案件中承担的作用,是股东、高管、还是普通业务员,如果是股东和高管又或者是业绩很高的业务员那就别奢求什么可以取保了(顺便说一句有时我在回答某些家属的提问,他们说道自己家人是公司法人,股东我就用事实的观点说了一句基本是没办法取保了或是出不来,有些没素质的人就喷我说我诅咒你们亲属,凭良心说我也想你家属能出来,但事实就这样我骗你们有意思吗),如果是普通业务员,业绩额度也不是很高,那么按照现在经侦在追责过程中只要退赔基本上也不会起诉你,当然其中很多细节我就不一一多说了再次就是关于很多人问到要不要请律师?我个人的经验就是第一阶段请个生活律师就可以了,我的整个案件流程中我就没有请律师,自己搜证,举证,因为在庭上律师说话的机会很少,有时全程只会说一句话!有这个几万块钱不如给你亲人在看守所里上账,让他在里面过的舒服点至于说什么花钱可以捞人的,找关系可以捞人的那就是纯属扯淡,换位思考,你同案的取保出来了,你家里没有取保出来你们会不会去经侦闹?现在的大环境没有人会来给你担责!总结就是经侦调查不要慌,自己先分析自己的情况,那些高管,股东什么的不要在取保上费神了,把经历放在怎么减责和经侦对你财产冻结上普通业务员37天内等经侦通知退赔就好,退了人就能出来或者不起诉至于职能岗位的我建议还是争取能把案底去掉,理论上是不犯法的

详细解答可以参考我在贴吧里的帖子百度贴吧集中解答帖

非吸罪中的从犯要看其辅助的程度,以及本案件中非法所得金额大小来决定其刑期的大小。一般不会判无罪。

法律分析

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两高和公安部认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而言,非吸涉案嫌疑人可分为四类:公司高层,实际控制公司运营;中层管理人员,管理一定数量的业务员,在所在部门有较大管理权限;底层业务员,直接与投资人接触;辅助人员,包括收取资金开具收据及维护平台系统后勤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概括性分类,并非法定分类标准,而实践情形更加复杂,例如:部分公司高层并不是以我国《公司法》中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身份出现,而是作为隐形控制人存在;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也会直接向投资人吸收资金,其实际管理权限很松散;部分底层业务员自身跟投,其既是犯罪嫌疑人又是集资参与人;有的辅助人员知晓并参与公司非法集资活动,有的辅助人员不知情仅领取固定薪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