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警方的通缉体系分为四级,除了国家公安部可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外,各省、市、县均可对在逃涉案人员在辖区内发布通缉令。公安部刑侦局官员介绍,各级公安部门发放的通缉令曾经不分等级,只按号码排序。2000年2月份,公安部通缉令首次分为“A、B”两个等级。“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对于省市及以下公安部门发放的通缉令,公安部并未作分级要求。实际上,一些省市随之开始效仿公安部的通缉令分级办法,北京、河北都先后启动了分级制度。“河北省公安厅也将通缉令分为A、B级。”该省刑警总队缉捕行动科一位负责人说,对于在本省范围内属于较大案件,而犯罪嫌疑人又不太可能逃出本省的,会考虑发放省级A级通缉令,如果估计嫌犯可能逃出本省并在他省再次作案的,则向公安部申请,由公安部来发放B级通缉令。与此相应,河北的省级B级通缉令则是应各地市公安机关的请求,发布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而地市、县级公安部门发布的通缉令一般不实行分级。“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案犯近期照片。”公安部刑侦局的负责人介绍,“有条件的公安部门,还可以附上犯罪嫌疑人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通缉令发布快抓捕就快“通缉令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关键还要看发布速度。”公安部刑侦局有关人士介绍,公安部发放通缉令一般通过传真或者公安机关内部网络系统传送,“一小时之内就可以将通缉令发至全国各省公安厅,包括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近期清晰照片等相关内容。”按照要求,各省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缉令后,必须在12小时内将通缉令传到辖区各派出所、治安、巡察、监所等部门的每一个作战队员手中。
实际上,目前的传递速度比规定所要求的快许多,河北省公安厅一位负责人说,现在通信系统发达,一般县级公安部门也都接通了公安内部网络,“30分钟左右使通缉令下发到各省的二级指挥系统绝对没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在接到命令后,各级公安部门会在最短时间内对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关系及可能隐藏的落脚点完成架网布控,并对辖区外来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中小旅店进行摸排,还要在重点路口设卡盘查、巡逻蹲守。”
一、通缉令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1、通缉令级别划分如下:
(1)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2)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十节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通缉令七个等级是什么
1、通缉令的七个等级包括:
(1)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
(2)蓝色通报,也称调查通报;
(3)绿色通报,也称警报通报;
(4)黄色通报,也叫失踪人口通报;
(5)黑色通报,也叫无名尸体通报;
(6)紫色通报,是案情通报;
(7)白色通报,是收藏品通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二百九十八条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启动】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二、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通缉的条件具体如下: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
其中《公安部通缉令》(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而《公安部通缉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这是从2000年2月开始实施的,此前通缉令不分等级也不设悬赏金。分级后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
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实践中,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关系任务的省、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相互抄发通缉令,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一、通缉令级别是怎么划分的
1、通缉令级别划分如下:
(1)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2)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十节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在侦查阶段发布通缉令有什么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
2、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