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簿或原居民身份证的,且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2、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在当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的;3、在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在当好的居住证明,包括: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屋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房屋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持有当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②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③《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④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带上户口簿到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原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寸照;
3、异地换身份证需要的其他法定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一、身份证过期了异地补办要准备什么手续
1、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二、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三条规定,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三、异地办理时限
1、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时间不得超过5日。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要在5日内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反馈详细原因及联系方式。
2、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核不通过信息要在5日内联系申领人,如需重新采集信息的,提醒重新采集,如确实无法通过审核的,告知详细原因。
3、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各环节工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实际,尽可能缩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证周期。
法律明确规定了身份证过期了异地补办要准备什么手续。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并力求实现对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务工的中国居民,可以到工作地受理异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四条: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