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5年来的工作和今后5年工作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5年,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大发展的5年,也是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的5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第九届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推进全省“一化三基”、“四化两型”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先后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十二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化三基”、“四化两型”、抗冰救灾、对口援建等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和保障了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自主创新、“三农”工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地产市场调控、节约集约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换届等重要工作中政治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省委的权威。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开展效能监察。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配合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企业测评监督、涉企检查备案和重点工程联系点等机制、制度,在全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全省先后开展“企业服务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效能制度落实年”等活动。
(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案件,发生在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以及选人用人、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强化金融证券、民生社保领域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办案力度。2006年11月至2011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356件,其中地厅级干部案件66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058件;结案37930件,处分37479人,移送司法机关1641人。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查处了程海波、周政坤、傅国良、熊金香、谢光祥、符咏梅、刘万清、谢光球、唐长久、曾涛、杨建农、冯伟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7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11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排查政府投资项目9361个,30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项目2065个,纠正问题9322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3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9人。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深挖隐藏在群体性事件和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湘西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案件。全面推行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成立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文明办案制度体系。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注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持续开展对中小学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教材教辅资料过多过滥和违规办班培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高考舞弊、弄虚作假违规加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教育公平。深化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全省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大幅度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加强对社保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惠及民生。努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长株潭环境同治、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关停洞庭湖区造纸污染企业等专项治理,对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等一批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全省道路交通标志和技术监控设备使用和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和服务、驾培驾考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部分县市农民负担进行重点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四)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纪政纪、警示提醒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党政“一把手”廉政培训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六进”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和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把监督和制约权力作为防治腐败的核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规定。深入探索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思路和途径,先后出台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改进和加强巡视监督。省委巡视组由4个扩充到6个,运用集中巡视、专项巡视、跟踪巡视等多种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和全部县市区进行了一次普遍巡视,加大对省直单位和部分高校、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在全省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照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了厘清权力来源、公开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等工作,其中,69个省直单位共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704项。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华容、衡东两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衡阳市、益阳市、华容县、衡东县、炎陵县、天心区开展地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试点,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化资金、项目管理等重要领域和环节政务公开。目前,粮食直补、扶贫资金等50项民生资金财政预算实现了公开。稳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由省纪委牵头、19个机关和部门组成的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监督的合力。
(五)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预防腐败工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系列规章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基础性法规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治腐败,省里出台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定、重大项目报告规定等重要法规文件。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狠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省分9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11项,取消行政审批收费项目103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要求,普遍制订实施了本单位行政裁量基准和配套制度,并上网公示。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公务消费、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差旅费管理等财税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改革。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投融资体制等各项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省市县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部分地方开展了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部署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08年3月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2010年4月挂牌成立了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在认真推进长沙市和14个方面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基础上,省委出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意见。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已经走向制度化。
(六)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省委和省纪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5年来,省委出台了3个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文件,连续5年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每年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确定一个主题,派出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十万干部下基层,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中转变作风,5年累计解决各类问题20万余个,处理各类信访件3万余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8900多起。在全省各级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先后开展3次万人民主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共收到评议意见5000多条,均督促各被评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治庸、治懒、治散等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定期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17800多个村进行财务集中清理,办结涉农信访件1万余件。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城镇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七)坚持不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汤杨、贺秀连、王海洋等先进典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省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系统干部双向挂职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大事来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专门负责内部监督的机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和纪律规定,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查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完善高校、国有企业、乡镇纪检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鲜明态度、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得益于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省第九届纪委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纠正;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过去五年的基本工作经验
过去的5年,是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发生深刻变化的5年。党的十七大将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要求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课题。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我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显著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坚持从湖南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主要有:
(一)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一部分,承担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刻找准自身定位,牢记神圣职责,把握时代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根本理念,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带头落实和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党和国家整体工作中谋划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忠实履行党、人民、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始终坚持维护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同一切损害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公平的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不渝地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社会公平的坚定守护者。只有这样,反腐倡廉工作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广,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必须审时度势、因势施策,增强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前瞻性、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腐败现象虽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也有具体表现形式上的差异。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和经济社会背景下,腐败现象在滋生的具体领域、部位,以及发生的诱因、机制上具有不同的特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统一部署,又要坚持从湖南的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与之相关的腐败滋生的特点和规律;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地着力解决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各种腐败问题,又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创造性,超前预判、有效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要深刻认识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加快,道路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房地产开发向市县级延伸,以及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等重要趋势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带来的影响,及时掌握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新苗头、新动向,对于存在腐败高风险的领域、部位、岗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倾向性问题、局部性问题发展成全局性问题,才能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三)必须整体谋划、统筹推进,针对惩防体系建设薄弱环节和防治腐败难点问题,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现阶段,腐败现象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战略思想,既要全面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防治腐败工作,防止片面性和随意性,又要把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摆在优先位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重点治理,以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全局势态的转变。在治理的思路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关键作用、改革的推动作用、纠风的矫正作用以及惩治的威慑作用和治本功能,既要坚决惩治已然,又要积极防患未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在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同时,要牢牢抓住防治腐败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如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要害环节、关键岗位的权力制约监督,建设工程、房地产等利益集中领域权力监督制约和公开透明运行等,积极探索,攻坚克难,不断突破“瓶颈”。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化。
(四)必须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人民群众对腐败感受最直接,心中最痛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廉于民,倾听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期盼,重视群众感受,回应社会关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和改进工作的根本动力,从那些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发展民主,深化公开,完善信访举报、网上举报、新闻舆论监督、行风热线、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反腐败工作才能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力量源泉。
(五)必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形成开创反腐倡廉新局面的强大工作动力。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源泉,又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新的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既面临许多久治不愈的顽固性问题,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挑战。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没有现成的答案和办法,根本的途径在于实践探索,根本的方法在于创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高等院校和社会反腐倡廉研究机构参谋作用,十分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十分注重对重要趋势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十分注重对带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坚持将理论和实践创新作为工作的第一推动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要坚持正确的创新方向,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贯彻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基本方略。要针对实际问题,注重创新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有的放矢地开展创新。要坚持科学的创新方法,注重从基层和群众中发现和总结提升创新做法,在调查研究中形成创新思路,在借鉴吸收中整合创新资源,在案件剖析中寻求创新突破口,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创新的科学化水平。要坚持创新、试点、完善、推广的工作思路,实行滚动式推进,渐进式完善,保证创新成果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六)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全党抓、系统抓、领导抓,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点多面广,落实的难度很大。必须坚持全党抓、系统抓、领导抓。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责任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抓不好贻误事业;反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抓不好祸国殃民。要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由“一家抓”向“大家抓”的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只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5年,我省面临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努力在中部崛起中实现新跨越的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样也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新挑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本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坚强保障。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新的形势和任务出发,自觉把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主动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更好地承担起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政令畅通的重任。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自主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利建设与改革等重大决策以及“四化两型”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省“十二五”规划和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要及时跟进,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巡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法,扩大监督检查开放度,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水平和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同时,要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全面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绩效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
(二)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认真研究腐败案件的发案规律,找准并适时调整查办案件的主攻方向。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国有资产重组、政府采购、惠民政策落实等利益集中领域的重大腐败案件,注重深挖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重视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充分发挥巡视、信访举报、网络、审计、监督检查等平台作用,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拓宽群众检举揭发腐败问题的渠道。坚持和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交流、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等办案工作领导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加强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新型腐败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严格办案工作程序,提高办案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和案件综合分析,为预防腐败提供依据。
“述职评议”作为一种有效的地方人大监督方式进入公众视野。下面是我整理2021年述职评议的范文,欢迎阅读!
2021年述职评议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转眼间,大一时光已经进入尾声。在这一年里,无论是从理论知识上还是从实践行动中,我都有了很大进步,但与正式党员对比,我还有很大差距。现借述职的机会,向组织和同志们做以下汇报:
我在大一期间担任土木1311团支部书记,一直负责我支部的日常工作。在支部学习上,我将党支部的学习内容结合支部情况对支部成员进行讲解。在支部成员有入党意愿时,我将入党流程进行梳理,并对入党申请书的书写做了简要介绍,让同学少走了许多弯路。在我担任支书的一年中,我支部共有12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占支部成员的三分之二;现有积极分子6名,占支部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大一的寒假,我参加了“温暖衣冬”实践活动,为一位小男孩送去了过冬的棉衣。生活在小城镇的我原以为县城的贫富差距不会这么明显,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进入小男孩的家里,拥挤的小平房里墙壁已被炉子熏黑,家里的摆设十分简陋。当我把冬衣送给小男孩的时候,他眼中闪烁的光让我难以忘怀。开学之后,我发现这学期有向贫困儿童募捐衣服的活动,我找出了自己的几件夏装捐了出去,为贫困儿童贡献自己的一份爱心。
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同学间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同学之中的成才表率。我认为行动永远比语言有力,而细节是决定行动成败的关键。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处着手,离开自习室时把垃圾带走扔掉;在宿舍里积极打扫卫生,多为室友着想;在班团活动、社团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发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精神,凡事比大家想得超前想得充分,自然能成为同学之中的成才表率。
在这一年中,我经常用党性来约束、激励自己。从工作能力到服务意识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班级和社团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还被同学选举进入学生代表大会。但是,我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说理论基础没有其他党支部成员充分。这些都是阻碍以后进步的绊脚石,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要尽量尽快地克服。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再接再厉,尽我所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以上是我的个人述职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组织、老师和同学批评指正。
汇报人:
2021年述职评议篇二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双组通【2008】5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高履职水平,我局于12月17日召开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会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我局党政主要领导在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述职述廉方案。按照县纪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述职述廉时间和述职述廉方式。为真正体现述职述廉的实效性,还邀请了部分退休老干部参与述职述廉会议。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测评。12月16日,组织召开了述职述廉测评会议。会议共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通报前一阶段就述职述廉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书记、局长做述职述廉报告。三是由参会人员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评议,。四是发放测评表,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测评,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述廉内容结合平时工作情况,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三个测评等次。
三、认真测评,成效显著。此次测评共发放测评表29份,收回29份,满意率为100%。综合测评时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局党组结合正在进行的“一气、二心、三力”主题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五型”示范群体创建活动,并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廉政文化工作。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典型事例开展勤廉兼优、警示教育学习会,巩固现有成果。二是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到我局办理咨询、举报、投诉等事项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能首次办的尽量首次办理;不能首次办理的,要负责领到相关股室,负责介绍给具体办事人。三是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四是实行延时服务。服务对象在临下班来办理业务,必须实行延时服务,处理好相关业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促进财政工作的稳步、和谐、有序发展。
2021年述职评议篇三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四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民政局局长**同志进行述职评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县第四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我提出的评议意见,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完全接受评议意见,对此,我代表全体民政干部对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些意见尽管不是主流,但不容忽视,作为基层民政部门,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由我们来直接落实,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认真解决,那么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提出的评议意见虽然针对局长个人,但是内容涉及民政工作方方面面,需要全体民政干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报了述职评议情况,并同大家一道对意见进行深刻剖析,确定整改方向,做好整改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的述职评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工作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述职评议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关于“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的意见,我们在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深入走访调研,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三次深入西平街道光华社区,通过一看二问三听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众致贫原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措施,对王未生、董周生等33户群众实施了救助,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生活难等问题。春节前夕,到乡镇(街道)走访困难群众41户,全面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每户送上了大米、棉被及慰问金,鼓励他们坚定生活的信心,用实际行动一步步拉近和群众的距离。专程到农村低保问题相对突出的**街道,与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为他们讲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听取他们在执行“按户施保”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同他们一起探讨如何预防农村低保在申请受理环节容易徇私舞弊、滋生腐败的措施。
2.加大基层民政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加强
基层民政办(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对乡镇(街道)民政所的服务质量标准、公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形象标准、依法行政标准进行规范。在“救急难”试点工作中,全县共设立县民政局综合服务窗口1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1个,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130个,每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均实行“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制度、办事流程、举报方式上墙,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受理群众的申请。建立了《救助窗口工作规程》及分办、转办制度,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制定了民政业务培训计划,把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优抚安置等重点业务作为学习内容,科室负责人负责业务讲解,每季度召集一次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到人人熟悉政策、熟练办理业务。今年2月23日,就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主动作为,改善基层办公环境。走访调研期间,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公电脑配置低、运行速度慢,给网络办公带来诸多不便。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现实民政工作需要。为保障高效顺畅办公,积极向上协调资金20余万元,除每个乡镇(街道)给1万元用于解决政策宣传、各种表册印制等工作经费外,还为新成立的街道配备了联想一体机电脑、惠普打印机、传真机及佳能照相机。通过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经费的补给,不但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有效缓解了基层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主动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协调,帮助**、**两个民政所解决了人员缺乏、民政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问题;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问题。
一系列的整改举措,不仅转变了工作作风、解决了实际问题、畅通了诉求渠道、增进了同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挚感情,也为民政工作务实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近年来,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群众要求共享改革成果的呼声参差不齐,需要经常性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准确掌握群众所想、所需。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制定《民政工作走访调研制度》,继续加大走访调研力度,拓宽走访调研范围,认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力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民政工作队伍,确保民政事业不断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严格管理民政干部队伍,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的意见。我们在深刻剖析个别干部违纪案例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紧紧围绕系列讲话精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学习、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李纪恒在曲靖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民心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专题,充分利用每周例会进行集中学习。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在全局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定期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身体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与大家保持思想上的接触、心灵上的交流,准确掌握他们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帮助解决。通过心灵上的触碰,让大家在工作上有意见、有想法敢于说出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敢于向组织说明。对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玩乐的干部进行轮番交心谈心,及时咬耳朵、扯袖子,不让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与部分干部职工交心谈心6次,采纳合理化建议7条,进一步树立了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及时组织看望慰问住院干部职工4人,让他们亲切感受到民政大家庭的温暖;及时向优抚安置工作人员通报涉军人员对他们的工作反映,纠正他们在落实政策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通过用心沟通、真切关心,消除了误会、增进了团结,从而也能及时主动的发现问题。
3.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抓好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既是党管干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现实需要。首先,鼓励大家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参加文明高雅、健康向上的业余活动,如羽毛球、篮球、游泳等,力争“人人有爱好、个个有事干”,把大家从酒桌、牌桌上拉到健康向上的活动中去。其次,以党支部名义定期与家属沟通交流,通报干部职工在单位上的现实表现,向家属了解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喜欢干什么、与什么人在一起、有无不良嗜好等,进一步掌握了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效防范了倾向性问题的发生。
4.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联〔2021〕1号),重点加强对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着重预防贪污贿赂、挪用、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建立《民政局作风纪律督查制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党组成员轮流带班,工作时间不定时督查机关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及时查处工作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等行为,通过制度的完善,形成用制度约束机关干部职工行为的良性机制。
通过采取学习教育、交心谈心、制度建设等系列措施,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是,作风建设不是靠一次专项整治、一次教育活动就能达到目的,需要长期的教育引导、严格的制度约束,才能形成良好的作风。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民政局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党组成员定期交心谈心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用先进的思想理论发现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将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全体干部的理论学习、工作实绩、出勤履职等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继续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和县级其他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在深入研究国家及省市民生项目投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资金争取措施,按照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属性,明确争取项目的方向、资金数额及时限要求,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工作硬性指标加以落实,确保拿到好项目,争取到更多的真金白银。今年1月中旬,主动到省市民政部门请示汇报,争取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曲靖市老年公寓项目二期建设;2月初,省民政厅领导在听取沾益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后,同意追加100万元项目资金。积极与市民政局汇报,争取投资规模为1500万元的“曲靖市安置福利院”项目在大坡农场建设,2月26日,已下拨20万元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目前,省市到帐项目资金620万余元。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村级骨灰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等七个建设项目列入省市民政“十三五”规划;继续深入研究国家及省市的民政项目投资政策,从政策里面找项目,从领导讲话中找项目,努力谋划一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事关沾益民政发展的好项目、大项目在沾益落地。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持续努力,才能久久为功;民政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进取,创新发展,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近四个月的集中整改,县人大会提出的意见得到了有效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加以整改,才能落实到位。在后续的整改中,还希望得到县人大的关心和指导。我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
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报告2篇
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报告按照上级安排,本人近期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精神,通过剖析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案例,深刻认识到对这些案件的处理,表明了各级打击扶贫领域腐败和治理作风问题的坚强决心。同时结合个人在扶贫工作中的实践,认真反思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个人剖析报告
一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把握不精准,对脱贫攻坚政策的学习不够。作为一名机关党员干部,首先要自己吃透政策,领会政策,才能向广大群众宣传好政策,贯彻落实好政策。由于接触扶贫工作时间短,不能准确全面的理解把握扶贫政策的来龙去脉,对分包户的整体情况了解的也不够精准,一旦接触到实际工作和具体问题的确定还是不好把握,因而造成工作被动,不能很好的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照搬,创新少。一年来,扶贫工作的开展均是按照上级的要求逐项开展,只按部就班完成规定动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较少,使得帮扶工作推进较慢,工作较被动。
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能将分包每一户的情况熟记在心,过多的依赖档案资料;对于贫困户走访帮扶了解表面情况多,真正扑下身子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少。具体的帮扶工作中过多的依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扶贫政策宣传不透彻,帮助打扫庭院、提升户容户貌次数少。
四是帮扶工作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不能因户施策,主动帮助所分包的贫困户发展适合自身条件的产业项目,在介绍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上信息不灵、协调力度不够,致使所分包的贫困户脱贫增收措施不够多。
二、整改措施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清正廉洁之风、艰苦创业之风,营造风清气正
的良好氛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重视和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先,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让贫困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带来的实惠和温暖,使贫困群众脱贫摘帽,为群众的幸福生活谋福祉。
二是夯实理论基础,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日常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党纪党规,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知识,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锤炼良好作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三大攻坚战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对中央、省、市、县制定的扶贫政策一条都不能放松,认真学习,做到始终从大局出发,掌握政策,争取成为精准脱贫攻坚政策的行家里手,并将扶贫政策运用到脱贫攻坚和群众致富的实际工作中。
三是扑下身子,真抓实干。首先要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对贫困户、非贫困户均要加大走访宣传力度,使每家每户熟知国家的扶贫政策,同时个人熟记每一户的情况,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帮扶,解决各项实际问题。其次是要提高工作主动性,增强创新能力。重点是继续拓宽扶贫渠道和路径,积极探索新的扶贫产业和项目,带动更多人更高水平致富,巩固保障拓宽扶贫成果;坚持深入群众,切实拉近与贫困群众的距离,加大关心关怀谈心力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自我致富能力。
四是要持续不断的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不破底线。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和规矩的牢笼,努力做到为人“干净”、为事“干净”。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扶贫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用制度和规矩办事,坚持按照程序要求办事,坚持按流程标准办事,真正做到合规合矩。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严于律己,艰苦奋斗,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做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20xx年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研讨材料
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令人痛心。这些行为缘何频发?其背后透露出哪些问题?扶贫领域造假行为啃食群众‚获得感‛众所周知,扶贫资金本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但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却将其视为‚唐僧肉‛,想方设法从中捞取利益,手段五花八门。
有的党员干部或其亲属明明不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却通过造假或欺瞒的方式蒙混过关。XX年 1月,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清泉镇村委会主任包华云在明知其胞弟包某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却未在精准识贫复核会议上说明,以致包某被评定为贫困户。
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虚假材料、虚假信息或虚假数据套取国家的补助资金。今年 3月,江西省萍乡市通报 6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上栗县金山镇农医所原所长郑修明于 XX年 8月至 9月,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资料骗取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和民政救助资金共计 26万余元。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黄江村村委委员蔡锦荣于 XX年至 XX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和油菜补贴资金共计万余元。
有的党员干部甚至采取‚借壳孵蛋‛的方式谋取私利。XX年 4月,甘肃省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尕宝,将用上级下达本村的 20万元扶贫资金购买的 200只良种羊,全部纳入亲属共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的名下,编制虚假良种羊发放名册、合作社代贫困户养羊的协议,将本应发放给 50户贫困户的良种羊套进了合作社。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惩处。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在一些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侵占的款项看似不多,但对困难群众而言却能发挥不小的作用。扶贫资金既是贫困地
区群众的‚救命钱‛,更是群众心中的一道亮光。如果任由这种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滋生蔓延,积少成多,不仅让国家财政资金白白流失,使扶贫成效大打折扣,更伤了贫困群众的心,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监督不力、责任缺失让造假行为有机可乘扶贫弄虚作假行为频发,扶贫资金屡被侵占,既与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纪律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当地的一些党员干部责任缺失、履职不力以及相关部门监管缺失有关系。
比如,山东省纪委近日通报了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党委原委员、政府原副镇长房忠贤扶贫工作失职渎职问题。XX年 1月至 XX年 12月,时任博山区博山镇副镇长的房忠贤在分管镇扶贫办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部分省级扶贫村扶贫项目上报验收材料把关不严,致使博山镇辖区内 3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 52万余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房忠贤因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一些地方对扶贫领域监管存在漏洞或流于形式,让弄虚作假行为有机可乘,而一些干部在扶贫政策落实当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更是对弄虚作假行为的纵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纪委干部尹如恒表示。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里有没有读书郎……‛精准识别贫困户是确保扶贫公正的重要关口之一,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在识别过程中,不负责任,不加调查,随意签字,让许多弄虚作假者得以顺利过关。
据安徽省纪委近日通报,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李台村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村扶贫专干刘步海对该村贫困户蒋某在萧县县城拥有房产,村民刘某某、李某、许某某三人名下有机动车辆等情况毫不知情,存在识别不精准、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刘步海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回顾这些案例,不难发现,那些党员干部的虚假手段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恣意妄为,大多数都是钻监督缺位的空子。如果把关者能够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许多此类问题就能够避免。
加强监管,让扶贫资金规范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得有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才行。要想有效遏制扶贫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样需要动真格、下狠劲。除了要严肃惩处违纪者本身,还要深挖细究,根治现象背后透露出的责任缺失、监管弱化、履职不力等问题。
各级党组织要将精准扶贫工作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避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扶贫部门要对扶贫项目及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该招标的必须招标,该公示的全面公示,确保扶贫项目及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河南省渑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占忠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表示,对于那些表现优异的干部,可以就地提级;而对于工作未取得成效、工作不力的干部,组织部门则应采取谈话提醒等举措,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稳步推进。
在制度落实方面,去年 10月,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要普遍建立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驻村干部坚决撤换。4月 21日,在河南省召开的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上,因为扶贫作风中存在‚虚、浮、假‛现象,综合排名靠后的 27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问题突出、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相关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受到问责处理。
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距离 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限越来越近,慢不得、等不起。各级各单位要不待扬鞭自奋蹄,进一步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鼓励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14〕18号)、《中共荆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荆发〔2014〕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对于争创“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发展环境、一流工作业绩”,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公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2.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二、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各个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4.制定落实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约束力,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5.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牢固树立政治导向、实绩导向、一线导向和群众导向,坚持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迁安置和信访维稳“四个一线”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全面深化“网上晒实绩”,推进“网上考实绩”,完善干部实绩档案和廉政档案,强化实绩考核和廉政考核结果运用,让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脱颖而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8677”规定,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中梗阻”、“三大陋习”、“吃空饷”、干部“走读”、惠民政策不落实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动态监管,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7.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坚定不移地反腐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及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8.加强研究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反腐倡廉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根据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高度重视干部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并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亲自上廉政党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度,着力构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0.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11.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关心支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12.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8677”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3.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职责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在推动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改革发展举措的过程中体现防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坚持推进改革发展与防范腐败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按照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包保责任网络,形成领导作表率、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
14.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15.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与对所联系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进行约谈。
1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主动发现揭露,及时向组织如实报告,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17.严格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8677”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把个人行为严格规范在党性原则和纪律法规范围之内。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纪委的监督责任
18.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本地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本地本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19.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开展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试点工作。
20.严格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再监督”理念,建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机制,督促各部门发挥监管作用。
21.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8677”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22.严肃查办案件。坚持快查快结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3.坚持抓早抓小。加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组织创新、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
25.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定期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6.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两个责任”情况制度。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畴,每年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表模、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7.建立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各级党委负责本地本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每年选择部分地方、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集中报告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纪委委员现场评议。
28.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9.认真执行约谈和函询制度。严格落实约谈、函询操作规程,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30.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并实行责任倒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
31.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承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研究制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实施办法,以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副书记(副组长)交流、轮岗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推动纪检律检查工作双重化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改革,充分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