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2021山东(山东省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qq745048485 2024-11-15 阅读:5

山东,是一个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的城市。它位于中国华东地区的沿海省份,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等省市接壤。山东山地突出,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盆地交错环绕的格局。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2021山东(山东省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发生了不小的变化。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不断加强。人们在享受越来越美好生活的同时也一直坚信会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而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提高,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留乡创业,带领自己的家乡走出贫困的行列。而因此,山东市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不断开会,出台优惠政策。山东人才辈出,他们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帮助企业走得更远,走的更加的长久。

那么在众多的办法当中,五一都是围绕着“资金”这两个字来进行一个讨论,无论是资金的扶持还是场地房租的减免,其实都是为了给企业本身减轻一些负担,能够让企业走的更加的长远和持久。

而地方政府呢,为了更加的减轻企业负担,还主动提出了一些关于税收方面的一些政策,跟着胡老师一起去看一看吧:

增值税:地方留存50%,财政奖励扶持为地方留存40%--5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财政奖励扶持为地方留存40%--50%

核定征收:

个人经营生产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按照五级超额累进制进行计算。核定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为0.5%--2.1%,整体的综合税负不超过3%。

个人独资企业税负明细: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减至1%)

附加税:6%(减半征收)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0.5%--2.1%(核定行业利润率10%)

胡老师知道,受上海核定征收取消的影响,现有很多园区都已经处于观望的状态,目前,还有园区可以办理,如需办理,请抓紧时间!

友情提示:若本文没有解决您的问题,请私信或评论我咨询适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如想要面谈也可以哦

企业入驻全程无需法人亲自到场办理,所有流程均由专人负责,享受一站式服务。更多详情请关注“灵活的胖胖”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一直都有明文的规定,2021年小规模企业纳税标准:1、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

目前我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主要还是依照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指示,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重点变化在于,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分析:

1、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自2021.4.1-2022.12.3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3%减按1%。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月-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4月1日-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按1%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法律分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四条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