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国人在我国非法就业以及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以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外籍人员在华就业的法律规定
一、涉外用工中,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取得额外证件。
1、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成为适格的劳动者,必须取得三证。
1996年5月1日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可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须持有三证,分别是职业签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
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可见,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证。所以用人单位聘用或接收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该人员应该持有就业许可证。而且根据该规定,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2、若无就业许可证,但持有《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2013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4条第2款“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外籍人员未办理就业许可证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不被支持。
1、《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据此规定,纳入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的条件为
(1)用工单位必须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被用工一方必须为劳动者。而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均享受劳动权利。所以作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及港澳台居民,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就业条件,才能成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2、2013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4条第1款“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合法打工的“洋员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国规范外国人就业工作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重点在就业资格和手续办理方面。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并未涉及外国人就业问题。
上海市原劳动局1998年出台《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6条“用人单位与获准聘用的外国人之间关于聘用期限、岗位。。。等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所以很多企业与外国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主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
但是若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的,外国人维权是否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可见,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就业的,除了双方约定及基本保证劳动权益外,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外国人合法就业的争议解决,除了双方约定,也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比如,外国人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经济补偿金,但合同到期,外国劳动者仍可依据合法就业、劳动合同,主张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四、司法实践中,对于外国人就业不规范、不被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有的人认为该劳动关系无效,应该按照双方过错承担劳动合同无效的损失;有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形违反法律法规,不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也没有明确其为无效合同,可视为存在劳务关系。劳动报酬等诉求可参照双方约定处理
因为中国的工资高,经济比越南发达,越南劳工在中国赚的工钱是在越南的八九倍,所以他们更愿意来中国打工。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不少外国人也看到我国的发展潜力,把发展目光投向我国。现如今有不少的外国人会选择在中国定居、就业和留学等,也有不少外国游客喜欢到中国旅游。
近年来,除了日本人、黑人和韩国人喜欢在中国旅游、投资工厂、就业等,还有一些其它的东南亚地区的外国人纷纷涌入中国,这些涌入中国的外国人当中,为数最多的是越南人。据数据统计,近年来有近万名越南游客到中国打工,他们多数会到我国广西东西和云南河口,因为那儿距离越南特别近,有的越南人还会选择白天在中国谋生,晚上回到越南,在那儿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有些游客去到云南河口旅游发现街上有很多越南小贩,于是问导游:“他们是不是跨境过来的?不怕被抓吗?”导游答道:“多数越南人宁愿冒着被抓的风险越境到中国打工,主要是因为越南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比我们国家差了十万八千里,当地人在越南也很难找到工作,而我国目前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各行各业都需要人手,所以越南人越境过来也是为了谋生。”
导游还告诉游客,我国目前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支撑,而越南人这些国家的劳动力是一个首选目标,他们在中国打工的收入对他们来说也是很可观的。但是介于国界的陷入,越南人并不能长期停留在中国,因此有很多的越南人会一旅游的名义来到中国打工。
而我国多数游客去到越南则是为了旅游,我们都知道,越南时一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物价也相对低廉,加上地理位置离中国很近,因此对于广大驴友来说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你要在中国有一个正规的企业公司;由公司出一张邀请涵或一份雇用工合同,完后将合同及相关邀请文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经过审核后三个月后将会回函发证就可以在中国从事工作!否则将会偷渡处理!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