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办理流程: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4、申请护照损坏补发的,须提交损坏护照原件由受理民警审核(须有护照资料页或护照号码)。
5、申请护照被盗补发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复印件,并校验原件以供核对。
6、申请护照遗失补发的,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无需《出入境证件报失证明》。
7、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上海户籍:身份证原件和护照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非上海户籍:身份证原件和护照原件、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及上海居住证或社保缴费凭证未满16周岁的小孩除了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第一步:先预约。查看详细预约步骤。电话预约:拨打12367,网上预约;打开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在首页点击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登录进入即可申请。微信预约:搜索“移民局”小程序,然后进入预约。第二步:根据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去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上海出国签证的申请可以在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或者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进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根据不同的目的地和签证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你提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文件。
浦东民生路1600号
护照是一种身份证明文件,在出入境时需同时出具护照、目的国的签证和前往国的机票。
l以探亲、访友、定居、旅游等目的出境必须持有的是5年有效的因私护照。
l国家规定:香港不能作为直接目的地,只能是去第三国,可以途径香港并最多停留7天。所以去香港,必须办理目的地为第三国的签证。或者持一次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可以直接前往香港,但必须跟随旅行团才能办理。
l如果您带着有第三国签证的五年因私护照抵达香港,您如果不前往该国,而从香港直接回国,那么在出香港海关时要被做不良记录,并在护照上留下相应的印章,如果有两次以上这样的印章可能会给您以后出入香港和其它国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l护照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l老版护照可以在到期续办时直接改为新版护照,不需要专门前往更换。
上海已经从2002年9月1日开始试行按需领取护照,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出入境管理处即可办理。
北京、广州等城市仍实行97新版护照申领办法,申请人办理护照的手续相应简单化,只需提交以下文件即可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得到护照。(详情请参阅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须知):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委加盖红章及负责人的签名。孩子的申请表只需父母签字即可。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
3、根据出国目的的不同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a.国家认可的有境外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的全额旅行发票(以旅游为出国目的。即通常所说的旅行社可以帮助办理护照,但申请表格仍须自己拿回单位盖章)。
b.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以自费留学为出国目的)。
c.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如以访友为出国目的。如果有国外的朋友,只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过国外朋友的姓名,何时抵达该国等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任何额外证明材料,推荐采用这种方式办理)。
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要求的照片(48*33mm)一张/每人贴在申请表上。
6、资料递交21天(15个工作日)后领取护照(北京)。
注意:国内各地区对护照办理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在办理护照之前,一定要先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询问相关规定,查询清楚以后,如有文件不易办理,可以同旅行社联系
法律分析: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2楼;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浦东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B702室金鹰大楼;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汉中路受理点地址:上海市汉中路188号2楼;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328室;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出国服务部虹桥受理点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08室;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浦东受理点地址:浦东大道1081号中信五牛城C座204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