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政策哪一年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6

法律分析:“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进展顺利,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单独二胎政策哪一年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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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就已经执行了。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这是汉族的基本情况。

而此前,全国有好多农村地区的人视政策不顾超生,超生就罚款。各地罚款。开放“单独二胎”政策的酝酿,曾在2011年接近成熟。当年5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辖的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提交《关于〈完善单独政策初步测算报告〉的报告》。同年7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暨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形成共识: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一些试点省份进行“单独二胎”试点。广东、上海等省市也曾表态,希望首先在各自的省市进行试点。而此次的全面放开二胎,也意味着此前“双独二胎”“单独二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应该是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进展顺利,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2013年11月12日,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也就是: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5年10月29日,相关会议通过了“全面二孩”政策,并且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具体内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021年5月11日,国新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

2021年5月31日,相关会议指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2021年8月20日,相关会议表决通过了“三孩”政策,相关规定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因此,三胎政策是2021年5月31日开始实行,8月20日写入具体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胎政策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九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第二条:“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