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什么是近亲结婚,婚姻法什么是近亲结婚的规定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4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亲属,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结婚。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曾有过近亲结婚的情形,但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各项法律制度趋于完备,近亲结婚这项历史遗留的糟粕也逐步被法律所明确禁止。新中国最早实施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是在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

婚姻法什么是近亲结婚,婚姻法什么是近亲结婚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引用法条】第五条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

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该部法律第一次表述了禁止近亲结婚的相关内容。在1980年的9月10日我国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其中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表述为:

【引用法条】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禁止近亲结婚的内容再次明确为:

【引用法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因此综上所述,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在我国法律制度上逐渐趋于完备,也表明了我国立法机关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相关规定的态度,短时间内很难改变该项制度,近亲结婚作为一种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文化糟粕,必须通过法律的规定加以规制,否则若允许近亲结婚,可能会造成婚姻双方生理疾病甚至一系列社会问题。

怎样才能算是近亲呢?近亲是指直系亲(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舅、姨、姑、叔等)。

为什么不提倡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法是国家大法之一,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

有人羡慕国外的自由,说:“人家国外就不管你是否近亲,你愿意就可以到教堂举行婚礼,……。”他不能算是对自由的含义有明确的认识。国际著名的人类学家,专门从事近亲通婚研究的Alan Bittles教授曾经称赞地说:“中国的婚姻法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法,政府立法对人口质量关心。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法,这是一个遗憾。”

还有人说:“我们家族世世代代没有过遗传病,我坚信我们根本不会得遗传病。”但是提问的人毕竟还是拿不准,想问一下如何进行遗传病的检测,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愿意花钱去检测,请教您我们到哪家医院检测最好?”对此,不用谈婚姻法,让我们用科学的计算来表明为什么不提倡近亲通婚。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0.03125,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1/500× 1/4= 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1/64× 1/4=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1/16× 1/4= 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500× 1/4× 1/4= 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7.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还有人用我国的某些少数民族来举例,说那里的近亲通婚使得那里的人个个长得漂亮,双眼皮大眼睛等等,并以此来论证近亲通婚的好处。这种想法是自然的,但是这种宣传是荒谬和不负责任的。双眼皮的特征本身是一个重要的遗传特征,由于南方少数民族大都带有这个遗传特征,因此不论近亲通婚与否,都会表现出这个特点,而与近亲结婚毫无关系。

人的漂亮与否是由更多内在的因素决定的。眼睛的大小是人群特异性的一个标志。从我国的华北地区向东南西北四面八方辐射,眼睛形状的差异逐渐呈放射状变化,你看多了单眼皮,你觉得看腻了,你可能就认为双眼皮好看;但是很多外国人却有相反的想法,他们说把这种特点形容为东方美。你细想会承认,自然美和心灵美是最好的美。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

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国家婚姻法规定中的近亲结婚示意图: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因此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新版的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通过修订并实施)则在第二章第七条作如下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