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1、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2、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3、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
5、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6、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7、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8、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9、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
10、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
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
11、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12、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证券时报网-重磅!中央一号文件来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连续18年聚焦三农,这些年文件都写了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文件对于如何推进乡村振兴规划提出了四大部署:
一是要抓好规划编制。乡村规划是乡村建设的施工图,没有规划,乱搭乱建乱占就会冒出来,治理起来成本会很高,代价会很大,所以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村庄的布局分类,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可以先干起来。同时,我们要强调编制村庄规划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展开,注重实用性,不能都推倒重来,搞大拆大建。村庄要保持乡村独特的风貌,要留住村庄的乡情味和烟火气,防止千村一面。同时,要严格规范村庄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二是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提升。2018年启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搞了三年,应该说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有了明显改观,特别是农村垃圾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现在的主要短板还是厕所和污水处理,特别是污水处理。下一步,我们将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要有序推进、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重点抓好农村污水处理,切实增强农村宜居性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年,农村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农村的水电路气等基本都通到了行政村。但村庄内部基础设施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下一步,要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这里的往村覆盖是指向自然村(组)覆盖。比如,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现在基本解决了,接下来要着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生活用电问题基本解决了,接下来要提高供电的稳定性,重点要解决生产用电问题;行政村基本都通了硬化路,接下来要加快建设通自然村(组)路和村内主干道,包括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同时,打通仓储、冷链、物流配送从乡到村的最后一公里。还要健全长效管护运营机制,让老百姓真正用得上、长期受益。
四是抓好农村公共服务的提升。目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没有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与城镇相比、与农民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下一步,需要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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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唯一的农村旧房改造是一个合法的程序,所有必要的程序都已经完成,那么国家允许改造。但如果旧房改造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不到位,就会受到处罚。这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当事人在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采取法律措施,那么有关部门可以强制执行,因为现在要向房管局申请重建房屋。
如果没有建筑的批文,人被查出来会面临强拆。随着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现在农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很多人也想改善居住条件,把破旧的老房子拆掉重建。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到处都是高楼林立的小房子。但在确认工作完成后,国家也加强了对农房的监管。无论是重建还是改造农村旧房,都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绝不能一意孤行,避免出现违法建设等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建房还是重建房屋,都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此外,该区域必须符合当地标准。如果面积超标,就要交房租或者面临拆迁。根据农村住宅建设技术政策,每栋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因此,重建的房屋也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确保房屋所有权得到确认。对农村房屋权属有异议时,不予通过建房审批手续。
因此,需要明确房屋的权益,才能进行后续的重建和改造工作。目前国内建房有明确要求,想建就建不了。以前国内对这种违建可能的措施是拆除,但最近有传言说2021年起有8种违建不用拆了。这是怎么回事?那么是真的吗?我们来看看2021年以来不能拆的8种违建。2021年,新的违建强拆政策出台,2021年的违建强拆全部停止。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由于现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预留的机动地面积很少了,所以在未来宅基地的审批会很难。现在农村建设正在朝着新的面貌去发展,也就是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对于土地的保护会越来越强。
扩展资料:
宅基地新规:
2019年9月,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将在盘活资源同时坚守底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