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不放假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八妇女节不放假,并不违法。法律上并不强制企业在妇女节(3月8日)这天给女职工放假,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安排是否放假。从人性关怀的角度来讲,各企业、单位因尽量给女性员工放假半天,或安排其它的活动,比如给予女性员工发放福利等。但劳动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三八节等其他休休假日,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三八妇女节一般指国际劳动妇女节,国际劳动妇女节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联合国女权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法定节假日工资标准:
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加班部门需提前一日估算预计加班,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人员及数量、加班时间、加班类型(工作日、周未、节假日),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分管副总签批,后交人资部审批;
2、人资部考勤员收到部门上交《员工加班申请单》后,注明签收日期,并签字确认,后由人资部经理签批;
3、部门考勤员在申请加班当日12:00前于人资部领取签批后的《员工加班申请单》,待加班结束后根据实际加班填写加时,并于次日连同考勤签到签离表上交人资部审核。(如遇周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签批后的《员工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一天下班前到人资部领取);
4、因突发情况有紧急任务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经理必须于次日内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报人资部核对;
5、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无打卡记录者,其加班时间无效;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如果没有休息的,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是公司拒不进行支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八妇女节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国家法定假日的工资标准如下:
1、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2、加班工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3、带薪休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总的来说,三八妇女节不是法定假期。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法定假日属于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单位都应该严格执行,保障职工的基本休假权利,即使不能按时休假,也要保障职工的薪酬。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三条
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三八妇女节是国家法定节日。是要放假的,国家有这个规定。
因为,一般人所认为国家法定假日是指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全年累计10天。这是正确的,但是不完整。国家法定假日除了上述的全民假日外,还包括对于部分公民适用的假日,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比如,三八妇女节,全体妇女同志皆享受的假日,妇女同志放假半天,但是男性不适用。此外,还有一类假日,对于特定职业的也是国家法定假日。
国际劳动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rking Women's Day,简写IWD)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或“联合国女权和国际和平日”(United Nations women's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peace day),在中国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法律分析:不违法。三八妇女节不放假,并不违法。法律上并不强制企业在妇女节(3月8日)这天给女职工放假,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安排是否放假。3月8日当天照常工作的职工待遇分为两种情况:一是3月8日为正常工作日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二是3月8日为休息日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