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重婚罪能判几年?男子重婚罪能判几年徒刑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7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

男子重婚罪能判几年?男子重婚罪能判几年徒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在当今社会下,离婚率的上升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下双方感情破裂造成的,很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和出轨有关系的,以下了解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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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罪的认定,如何认定重婚罪?

想要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了解重婚罪保护的是什么,为什么会采用刑事处罚措施来保护。首先,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挑战。对于违背一夫一妻制的,则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惩罚。所以,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重婚前的婚姻有效。所以,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此时,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简单的说,就是重婚罪必须前后都满足婚姻的状态,如果不认可前婚是事实婚姻的,则后婚不管领不领取结婚证,都不属于重婚行为。如果,对前婚的事实婚姻认可的,则后婚不管是什么状态,只要满足了两种条件之一,就属于重婚罪。在此,自己是无法认定重婚罪的。只能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法院判决后才能认为是否属于重婚罪。但是对于前婚是登记婚的,后婚不管是什么行为,都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处罚,怎么判,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2

一、重婚罪的认定及处罚标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罪属于可公诉也可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因为重婚罪属轻微刑事案件,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受害人选择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认定标准: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二、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3

一、重婚罪一般具有以卞特征

1、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这一条,也就是讲一个男人只允许娶一个女子为妻,一个女子只允许有一个丈夫?法律只允许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两种人可构成: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与之结婚的人。

4、主观方面是童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二、重婚罪的犯罪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刑法学传统理论上定重婚罪有两科;类型:一类为法律婚,另一类为事实婚。

1、法律婚

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的叫作法律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婚

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形式很多,由于立法机关在立法上的滞后,而使法律上出现了冲突。例如,甲男(1971年生)与乙女(1974年生)相恋后同居(同居时未满20岁),在1993年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生有一男一女,两人长期生活,当地人民群众由于旧俗的影响,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未登记领取结婚证),后甲男与乙女因琐事产生矛盾,乙女赌气回了娘家,而甲男又与同村丙女结婚,并在当地政府领取了结婚证。之后甲男与丙女生育一女

乙女知后,一怒之下,报案到当地派出所,最后公安机关以甲男涉嫌犯重婚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在审理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甲男拘役6个月,同年8月甲男出狱后,又一纸诉状将乙女告上公堂,要求与乙女“离婚”,而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却以解除甲男与乙女非法同居而结案,那么这就产生了冲突,刑事上认定重婚罪以事实婚姻为基础,而民事上却认定为非法同居,为什么一案在同一法院却有两种不同的认定结果呢?

现假设刑事上不对,判错了,甲男无罪释放,会产生什么结果呢?因甲男的无罪释放给社会一个错误的信号,一成年男子可与若干个未到法定婚龄的女:子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当地人民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将会导致婚姻法在人们心中地位的动摇,破坏一夫一妻制度,影响家庭稳定导致家庭解体

引发其它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家庭的不幸又会引发青少年犯罪。之所以不去认定重婚罪是因为在民事上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为非法同居。而非法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定的,自然在刑事上无法追究,否则会出现,刑事上认定为重婚罪就等同于承认两人在民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当然这是不允许的。这就在部门法之间发生了冲突,可作的就是要求立法者去协调二者之间产生的冲突和矛盾。

“妻子”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还要看这个“妻子”是否是合法妻子?“妻子”还有合法不合法一说?有,同枕共眠的女人都可以称之为“妻子”,在我国领取结婚证受法律保护的“妻子”只会有一个。为了方便给大家说清这个问题,先讲一个案例。

一、案例:

这是一个早婚案例,1992年9月,年仅17岁的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因女方未达到结婚年龄,双方当时也没有领取结婚证。1993年双方生育一女后,因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两个发生矛盾。张小妹执气外出打工常年不回家,刘哥哥日思夜想,最后从朋友处打听到小妹的消息。1998年前后张小妹结识一外地丧偶男性邓某,两人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刘哥哥心里还放不下小妹,通过中间人劝说她回家,过去的事既往不咎。可张小妹铁了心就是不回来,刘哥哥选择了报警,向公安机关控告张小妹与邓某构成重婚罪。警方经过调查认为,张小妹与邓某不构成重婚犯罪事实,撤销立案。刘哥哥对此不解,张小妹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共同生活,为何不构成重婚罪?

二、以案释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张小妹与刘哥哥、张小妹与邓某是否属于合法婚姻?

1、张小妹与刘哥哥的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个时间点之后的,法律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回事。这里指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不存在血亲关系、不患有不宜不结婚的疾病。张小妹与刘哥哥举办婚礼直到离家出走,张小妹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所以他们两人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

2、张小妹与邓某的关系:

张小妹与邓某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也不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属于同居行为。

3、事实婚姻也会构成重婚罪:

从以上分析来看,因为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张小妹与邓某也就无“婚”可重,即便与他人同居生子也不算。相反,如果张小妹与刘哥哥之间构成事实婚姻,张小妹与邓某不管是否领取结婚证,只要以夫妻名义公开、持续的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三、事实婚姻如何解除?

给大家再聊一下事实婚姻的解除问题,有点复杂。想解除事实婚姻的,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因为他们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权利和义务去调查事实婚姻状况的。想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今天去领结婚证,明天去领离婚证,法律也是认可的。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事实婚姻之初就没有登记结婚,双方是否可以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协商解除呢?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认为,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已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否则按重婚论处。(注:短暂的同居行为,不构成事实婚姻。)

有些人对此可能不理解。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就会对婚姻当事人进行法律保护,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约束,哪有不尽义务只享有权利的!举例说明,男方死亡留下巨额钱财,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妻子名义继承男方的遗产,而同居中的女方就没有权利继承男方遗产。所以,事实婚姻的结合是自由的,“离婚"是要受到约束的。

当然,双方协议分手,互不找后账,也没人去管这事!

注:此文涉及的法律规定,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结束语:

结婚证,不但是约束婚姻当事人的紧箍咒,也是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法宝。四哥提醒年青人,为了你的婚姻安全,上车不要忘记扣好安全带!

重婚罪生了孩子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属于重婚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如果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同居者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与同居者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正式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如果有上述的事实存在,都可能构成重婚罪。所以可以看出,重婚罪的判断是有没有重婚的事实,而不是通过生了孩子来判断是否构成本罪。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

夫妻关系既包括经过合法的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夫妻关系,也包括事实上形成的夫妻关系。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后一种主体就其本而言,并没有重婚,但从重婚关系的整体来看,这种主体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质上与重婚者的行为完全相同,故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这种主体构成重婚罪。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认为自己的配偶死亡或者认为自己与他人没有配偶关系而再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相婚者必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一般来说,婚内出轨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受害者可以选择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提起诉讼离婚,当然如果婚内出轨且构成重婚的话也就是犯了重婚罪就会被判刑的,是会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一、婚内出轨怎么处理判几年

婚内出轨不会被判刑,只有重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构成重婚罪。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那对方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另一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重婚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犯罪构成:

(一)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1、行为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这种夫妻关系既包括经过合法的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夫妻关系,也包括事实上形成的夫妻关系。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后一种主体就其本身而言,并没有“重婚”,但从重婚关系的整体来看,这种主体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质上与重婚者的行为完全相同,故我国刑法明文规定这种主体构成重婚罪。

2、实施重婚行为。

例如,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重婚者又和第三者建立事实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可称之为事实重婚)。有争议的是后一种情况。以往承认事实婚姻,故事实重婚也成立重婚罪,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事实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于是人们会认为事实重婚不应继续作为重婚罪的表现形式。本书认为,不能因为事实婚姻没有得到婚姻法的承认,而否认后一种情况构成重婚罪。一方面,事实婚姻是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而且周围民众也认为二人存在夫妻关系。事实重婚关系的存在,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有必要认定为重婚罪。另一方面,事实婚姻是否有效与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并非同一议题;任何重婚罪中至少有一个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要求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均有效才构成重婚罪,有自相矛盾之嫌。当然,不能扩大事实婚姻的范围。一般的同居关系、关系等不被民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二)责任形式:

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认为自己的配偶死亡或者认为自己与他人没有配偶关系而再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相婚者必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结婚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或者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或者已婚妇女在被拐卖后,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都是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而阻却责任,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但是,上述妇女又与他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仍应认定为重婚罪。

常见情形: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综上所述,如果在婚姻内一方只是出轨的话还不至于构成犯罪被判刑,但是如果婚内出轨还构成了重婚的情形的话就属于是重婚罪就会被判刑的,当然出轨的话,受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而且如果提起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也会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