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2333举报拖欠工资有用么(打12333举报拖欠工资跌多长时间解决)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7

拖欠工资打12333电话投诉有效吗?有效的。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公司拖欠工资之后我们可以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去进行诉讼,然后与老板协商要求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功应该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打12333举报拖欠工资有用么(打12333举报拖欠工资跌多长时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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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以下4个渠道投诉举报:

1、政策咨询,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情况,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2333。

2、投诉举报,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调解仲裁,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4、异地投诉,符合条件的京津冀户籍劳动者,用工地在京津冀区域内的,如果工资被拖欠,可以异地投诉,由劳动者本人在法定时效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3、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老板拖欠工资,打12333没用的话,你可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对于工资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个人工资问题打12333投诉是有用的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举报。公司拖欠工资之后我们可以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去进行诉讼,然后与老板协商要求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功应该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还有以下4个渠道投诉举报:

1、政策咨询,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情况,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2333。

2、投诉举报,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调解仲裁,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4、异地投诉,符合条件的京津冀户籍劳动者,用工地在京津冀区域内的,如果工资被拖欠,可以异地投诉,由劳动者本人在法定时效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个人工资问题维权注意事项:

1、劳动者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维权的时候也要依法

比如建筑工程领域的劳动者,如果工资被无故克扣拖欠,应该及时向发包单位反映;比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等,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解决。

3、劳动者要切记不能与包工头串通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部分单位年底恶意欠工资专家详解讨薪维权方法

拖欠工资12333会通过劳动监察的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施压并监督落实,以达到发放欠薪的目的。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并不能直接解决拖欠工资的情况。但是可以向12333咨询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在遇到工资拖欠的时候,可以采取直接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益服务电话1233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寻求当地政府帮助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如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在单位上班等情况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