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六大特点如下: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人员的成功是编造的一个个谎言,所有的做法都是让你交钱加入,再去骗自己的亲朋好友。传销以虚幻的金钱和所谓的事业骗取着老百姓的血汗钱,使很多人失去了信任和珍贵的亲情。当明确自己身处传销中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所谓的金钱冲昏头脑,仔细推敲看似合理的回答,你会发现很多破绽。
传销的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三个特点表现为“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我国刑法将“拉人头”、“入门费”两种传销行为规定为传销犯罪活动,对于没有“拉人头”、“入门费”行为,单纯地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消费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实践中,几乎所有的传销犯罪活动均具有“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三个特点,往往采取“两条腿走路”或“三条腿走路”的模式,即要求下线由两个会员或者三个会员组成,这种模式按照几何倍数的方式递增,具有快速发展人员的特征。传销活动有的以商品为幌子,有的则是以资本运作、投资返利等为由头,但是不管形式如何变化,都离不开传销的上述三个特征。
很多传销活动通过“讲课”的方式增强会员的信心,实际上是采取的一种洗脑的方式,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会员认可这种经营模式,并积极拉拢亲朋好友加入。传销活动给会员灌输的思想就是一夜暴富的神话,只要拉到更多的下线,按照传销组织的返利模式就会获得更多的返利,经过不断的洗脑,传销组织的会员会形成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就是自己拉亲朋加入传销组织,自己发展的人越多,自己一夜暴富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亲朋加入传销组织后,如果他们能够拉更多的下线,亲朋同样可以一夜暴富。
然而,几乎所有的传销活动都需要缴纳费用才能成为会员,也就是需要缴纳“入门费”,绝大多数传销组织的人员都处于低层级,处于高层级的会员往往都是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甚至是发起者。传销组织呈金字塔式结构,越到最底层人数越多,与此同时,越到最底层越不容易拉到下线,实际上就是底层人缴纳的“入门费”供高层级的会员用于分享返利。也就是最底层庞大的基数会员缴纳的“入门费”被高层会员所分享,实际上就是被骗取。
有一些有商品的传销组织,最底层的人员往往是用高价买了一堆根本用不到的质次价廉的商品;没有商品的传销组织最底层人员则交了钱什么也没有获得,同时绝大多数的传销组织为了迷惑会员,会限定会员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买几个会员账号,如此一来,很多会员为了冲业绩,或者一个人买几个或者借亲朋的身份证号码进行购买,实际上一个会员投入的“入门费”是多份的,有的甚至达到几十份上百份,一般每份“入门费”都在几千元上万元,可想而知,如此底层的人员买了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如果拉不到下线人员,自己的投入将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而实际上,这种例子在传销组织中屡见不鲜,很多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亲朋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