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教育费附加税征收率为2%。两者分别按以下公式计算:
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x3%;
2、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t消费税)x2%。
二、分析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相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新会计准则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务院(国发[201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03号)文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适用于现行有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法律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是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以上数据来自搜狐。
教育的好处: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进个体发展,包括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
2、教育的最基础功能是影响社会人才体系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现代社会重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包括: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潜在劳动能力;形成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方式。
3、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为国家的发展培养人才,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
4、教育的最深远功能是影响文化发展,教育不仅要传递文化,还要满足文化本身延续和更新的要求。
5、教育的目的不在于传授和灌输某种外在的、具体的知识与技能,而是要从心灵深处唤醒孩子沉睡的自我意识、生命意识,促使孩子价值观、生命感、创造力的觉醒,以实现自我生命意义的自由、自觉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