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败诉,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二审改判的几率

qq745048485 2024-11-17 阅读:4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都败诉的就应该执行法院的判决,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一审败诉,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二审改判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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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再审的特点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六个月内提出;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审是基于上诉程序而产生的,此时原判决还没有生效。

再审是基于审判监督程序而产生的,此时判决已经生效

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综上所述,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但一审二审都败诉的话,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终审申诉,可以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防止案件因久拖不决而影响结案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般来说,如果原告败诉,那么就意味着原告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承担的是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的后果。如果确实因为法院原因误判等,可以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上诉,通过二审或者再审纠正。

法律分析

原告败诉的后果有需要承担预交的诉讼费用,如果诉讼中存在司法鉴定,原告也要承担这方面的费用。败诉,即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大致上包括,一是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由原告自己承担,不同于胜诉后由被告偿付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二是诉讼成本也由原告承担。三是在诉讼之前,原、被告之间有过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等类似约定,也因败诉而由原告自己承担。四是原告起诉的目的,是通过诉讼得以法律保障支持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败诉而得不到法院支持,诉讼目的得不到实现。五是更为不利的,我国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原告败诉是经由法院诉讼处理过的案件,原告若再以同样事由和主张起诉,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只可向法院再次上诉,通过二审或者再审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原告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几率如何,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民事案件一审败诉,进而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时,胜诉的概率高不高,主要还是看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还有就是当事人有没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的确有问题,或者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那么当事人二审胜诉的概率就大,否则二审改判的概率微乎其微。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

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

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

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一审官司败诉,二审一般很难胜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法院审判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因此,胜诉与败诉的问题,关键是看双方的证据是否能证据事实和诉讼请求。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法院就会支付诉求,判决其胜诉,另一方败诉,所以,二审法院也是差不多的,没新情况,一审判决没错误,基本没胜诉可能。二审过程只要有新的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有胜诉的把握。再就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审要对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如没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般维持原判,否则会改判或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