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2021年已经取消,之前超生的不会再重新进行追究了。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第三十四条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胎之前违反计划生育的,按计划生育要求处理。被罚的社会抚养金也不会取消。
也就是说,二胎政策是生效之日之后才算的,本来就没有往前追认补偿的道理。
民法典取消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条文,这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已经告别历史舞台,以后可以随便生育了呢?我们要对以下两个问题作出判断。
1.生育权是否应进行限制?
答案是肯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法律没有赋予公民任何一项绝对的权利,权利主体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20世纪80年代,我国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匮乏,若不实行计划生育,物质生产赶不上人口生产的速度,会造成资源过度消耗,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40余年来,改革开放的迅猛发展对进一步完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放开二孩政策有效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但要平衡好人口质量和人口数量的关系,让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与人口状况相适应,仍需要有科学合理的限制生育权政策。一方面,国家立法机关应全面了解公民的生育利益需求,完善生育权的法律体系和救济途径;另一方面,公民在行使生育权的过程中,要协调好生育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履行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断提高人口质量和人口素质,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2.民法典取消计划生育条文是否等同于任意生育?
答案是否定的。民法典取消计划生育条文,主要是因为关于计划生育的内容已在《宪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49条第2款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89条、第107条分别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可见,从基本国策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再到国家机构的职权规定都可以表明:虽然生育权是民事权利,但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属于行政法领域,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
【拓展资料】
同时,2015年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与第18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同一法律中出现并不冲突。计划生育不等于一孩制,究竟是二孩制、三孩制还是任意放开政策,不会以民法典取消计划生育条文的形式默示改变。在我国宪法框架内,计划生育作为限制生育权的制度如何转型,即由经济主义生育政策向经济与社会兼顾主义生育政策转型,应由全国人大召开会议作出决定,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修改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后实施。
不取消。2022年取消生育限制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有提议倡导,并没有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控制人口数量,优化提升人口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人口大国,更是发展中国家。近些年来国家相续出台了许多利国利民的政策。科教兴国战略、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西部大开发、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名族复兴。
一、计划生育办事处取消了吗
1、计划生育办事处并没有被撤销。新成立的卫生委员会接管了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2、计划生育并不是取消,而是与卫生部门进行合并。
3、国家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经合并,一些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已经合并。有些市县还没有开始合并,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各地都要合并。
二、计划生育在慢慢取消,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1、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
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老年人将会更多,而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就会非常的少,而劳动力的减少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2、新生儿较少,缺乏劳动力
现在我国的出生率也是越来越低了,出生率降低的直接影响就是新生儿数量的减少,那么我国的劳动力也就会越来越少,那么青壮年的劳动力增长也会变得十分缓慢,限制了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
3、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现在很多农村年轻人都外出到城市里打工,老人留守在农村里,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话,那么两个老人会给很多年轻人带来特别严重的压力。
三、为什么国家开始鼓励生三孩?
1、出生率不断下降:由于计划生育以及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中国人思想意识改变,从多生到优生少生,甚至出现部分家庭不生的现象,这就导致出生率低下。2013年,中国每千人对应的新生儿仅为12.1。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中国12.1‰的出生率低于美国的13‰、马来西亚的18‰以及越南的16‰。
出生率下降,直接导致未来劳动力紧缺,中国经济的发展,过于依赖人口红利,一旦失去人口优势,用工成本必将上升,就会导致众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往东南亚等地区迁移。
2、人口老龄化:据估算在20年后,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会增加到4.3亿,老年人的增多,会增加养老医疗成本,增加年青人赡养负担。
3、在2014年,中国城镇养老金亏空已经超过万亿人民币,而养老金制度,等于是这一代人养上一代人。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却越来越少,导致上缴的养老金就越少,那么,如此循环下去,养老金缺口将会不断扩大。
4、促进经济增长,拉动内需。
为此,应促使独生子女家庭在全国家庭数量中的比重逐渐减小,以保证国家发展安全,同时也保证中国传统信仰结构和文明传统不至于在一两代人之间就完全断绝,和保证未来中国军队中的绝大部分成员不是独生子女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姻、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有三个孩子;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子女,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计划生育一直都是很多家庭一直关注的国家政策,政策既限制了生育,也鼓励了生育。之前一直有群众说听闻2021年中央取消计划生育政策,关于这方面,那这里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1年计划生育政策取消了是真的吗?
首先需要说的是,截至目前为止,暂时没有废除计划生育的文件,之所以会有这种传闻,是因为在两会中有个摘要:计划生育37年后或从机构名称中消失。此改革方案亮相后,计划生育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被去掉了,也引发了相当大的关注,很多专家预测,去掉计划生育意味着自主生育时代即将来临。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是属于一个中性词。因为它既是限制性的计划生育,也就是我们说的生育控制,它也包括了鼓励性的计划生育,也就是我们说的鼓励生育。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逐步调整完善的道路中,从双独两孩到单独两孩再到全面两孩后,实施自主生育也是大势所趋。
但在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计划生育政策针对不同家庭情况有不同的限制和开放,有需要政策外生育的家庭,可以多关注国家政策,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