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律师辩护词感受?张扣扣案件律师辩护词全文

qq745048485 2024-11-18 阅读:2

法庭判处死刑,我个人觉得没问题。因为认知差异,很多人都有被“不公正”对待的感觉。“蓄谋已久、杀害3人、二次捅刺”,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已是最严重犯罪,说罪大恶极都不为过。法制意识,就是让司法裁决取代私力救济成为一切纠纷解决路径的最后一站。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定分止争,阻断争议双方采取暴力手段“维权”事件的发生。法律人对于私力救济行为,往往有天然警觉,他们所担心的并非个案,而是担心一旦稍有松懈,判决结果被错误解读,引发私力救济思潮反扑和复仇事件爆发,将冲击到整个法制体系。正是基于对法制体系基石的捍卫,大多数法律人对待该案件会倾向于从严判罚。只是结合具体案情,张扣扣确有值得同情之处,希望给予不杀机会。

张扣扣案律师辩护词感受?张扣扣案件律师辩护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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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案刑辩律师的辩护词长达7000多字,分5部分阐述。不专业的体现:①引用英国14世纪确定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要求法庭充分听取辩护意见。②引用弗洛伊德名言,论证成年人心理和行为永远都无法摆脱童年事件的影响。③引用黄永锋、罗尔斯、鲁迅言论,论证受不公正对待后若无法排解就会复仇。④引用《哈姆雷特》、《基督山伯爵》、《赵氏孤儿》等文学作品论证血亲复仇的合理性。⑤引用“孔孟之道”、《礼记》、《宋刑统》、《明律》、《宋史》等历史上的法律条文和判例,论证血亲复仇可减轻处罚【原文:法史学者李德嘉认为,“太宗通过此案宽赦了甄婆儿,做到了情法两尽”】。⑥引用朱苏力的言论,以博弈论观点论证报复能通过博弈获得互不侵犯局面。⑦引用美国联邦大法官卡多佐的言论,提出要站在全局高度审视案件。⑧以纪伯伦《论罪与罚》中334字的文学词句作结。对了,纪伯伦的头衔是艺术家和诗人。

这篇辩护词给我的感觉很不好。不仅仅是逻辑混乱,跟东北乱炖似的,而且我感觉辩护律师的态度太轻浮(起码未严肃对待)。或许认定庭审辩护只是走过场,但这绝非身为辩护律师可以写一篇眼花缭乱的散文作秀吸睛的理由。我甚至不无戏谑的猜想他咋就没引用《水浒传》和《西游记》呢?整个论证过程一塌糊涂:论点模糊,论证混乱,论据无效。更不用说以“血亲复仇具有合理性”作为主辩护思路和主论点,无异于自绝于现代法治思想之下,未辩先败的结局从选定辩护思路的一刻就已注定。

这倒不是说在刑事辩护时就不能“动之以情”,但“动之以情”一定要建立在“晓之以理”的基础上。而不是沉浸在自我想象的意淫和自嗨之中信口雌黄。若只是日常写作演讲倒也没什么,大不了有人喝倒彩。在庭审现场这么干,不仅不专业,而且不负责。身为一名职业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这种做法令人不齿,这种态度让我反感。法庭不是秀场,辩护不是表演,文采斐然不一定命中要害,能够打动法庭的不是优美的辞藻而是专业的分析。

若非本案是热点新闻,已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担心产生不良影响,估计审判长会抑制不住厌烦忍不住打断他:别扯犊子,说重点。

法律分析:据律师的辩护词,张扣扣之所以大年三十,杀了王父、王大和王三,起因是,22年前,张王两家因琐事撕打,时年13岁的张扣扣目睹了王三以木棒打击张母致其死亡。王三被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刑七年,服刑仅四年后出狱。由于,当年法院对王三的惩罚没给张扣扣“足够的正义感受”,没有抚平张的“心灵创伤”,没有排遣其“复仇欲望”,张扣扣杀王家父子三人据说因此是复仇,“有可原谅或可宽恕的基础”。甚至张扣扣的复仇还有“节制的一面”——只杀了王家的男人,没杀在场的女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