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不构成犯罪。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市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是罪名。垄断市场属于行政机关管理,对于达成垄断协议、具有垄断行为的经营者,行政机关拥有处罚权,可以处以缴纳罚款,或者情节严重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垄断行为还包括形成市场中的支配地位并进行滥用,以及经营者进行集中排除竞争。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一般来说,如果垄断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垄断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从而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于垄断行为的违法行为者可能会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垄断罪的定罪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的审查和判决,因此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具体判断。
法律分析:欺行霸市行为如何定罪,司法实践中尚未达成共识,出现类似案件定性不一的现象。
1、强迫交易罪,主要理由是:行为人排斥同行经营,导致这一地区范围提供此经营服务的只此一家,消费者别无选择,实际上行为人实现了对消费者的强迫交易。
2、非法经营罪,主要理由是:行为人以暴力排斥同行进行垄断经营,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认定处罚。
3、寻衅滋事罪,主要理由是:行为人并不是强迫消费者同其交易,而是不允许其他竞争对手的存在,其暴力对象是针对同业竞争人而不是消费者,所以不构成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欺行霸市,其外在表现往往是随意殴打其他经营者,对违抗者进行公开追逐、拦截,在市场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了社会秩序,因而对这种行为应认定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分析:垄断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五十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