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到期更换流程如下:
1、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照片各一张;
5、小餐饮、食品经营场所布局图。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否可以变更法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可以变更法人。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需要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想要延续是要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进行申请,如果超过期限,那就只能重新办理了。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许可证有效期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颁证日期是批准决策简单的日期,有效期限为5年。经营人必须在满期前的30个工作中日内,前去原办理许可证书单位开展延期,位置办理续签的时间内立即办理,许可证书相当于废止,经营人要再次递交申请办理
卫生许可证
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餐饮许可证也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如果使用期限到期了,应该重新申请或者申请延续我们可以在到期之前就提前进行申请,否则逾期没有申请的可能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1、搜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2、点击进入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选择政务服务,然后点击便民服务。
3、然后点击食品经营许可证。
4、然后按照提示注册或者登录账号就行5、登录进去后,填写申请表就行。
6、然后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7、最后上传好材料,先点浏览,看看材料有没有差露,没问题的话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同时发生变更的提交食品经营变更申请书和相应的佐证材料;
1.需提供复印件的,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2.请携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另须提供)、员工身份证、健康证原件已备核验。健康证有效期不低于1个月,公司性质:提供不少于2人;个体性质:提供不少于1人;公司营业执照须加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原则上不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图纸除外);
4.所有材料应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复印件需逐页盖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如要申请网络经营,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现勘单经营范围里面勾选含网络销售。
6.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属于党政机关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7.属工地食堂的携带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工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已备核验,申请书上须加盖工地项目部章:
8.现场勘查时间不在承诺时限范围内。
9.原《食品许可证》上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一致;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外国人需要提供护照的翻译件;
11.《食品许可证》过期,需注销新办;
12.对于在禁止选址清单内的餐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不予办理延续许可;对于禁止选址清单外的餐饮服务企业办理延续申请时,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不予办理延续许可。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条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三十三条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第三十四条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