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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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什么
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叫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在性质上不是劳动报酬,因为他不是对劳动者付出的填补或回报,而是对劳动者经济上的一种帮助。
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单向性,即由用人单位一方承担,这个规定体现了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本质属性。经济补偿是法定的,一般无需双方约定,但也有双方约定的特殊情形,如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后,对经济补偿方面的规定有较大的改动,主要表现在支付条件、计算年限和支付标准等几个方面。
经济补贴一般是建立在政府层面上的一项旨在促进部分实体经济或是相关产业或是部分社会大众的,促进一个地区或一个群体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补助政策。经济补贴最早见于西方世界,这时候,经济补贴主要倾向于实体经济点,一般而言,主要是关乎一个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行业会享有此项优惠,比如:最常见的是出口退税,名义上是围绕税收在做文章,实际上就是一种经济补贴的实施事实,这主要是为了刺激出口,进而带动国际市场的运转,增强本国经济实力所作出的税收上的让步。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尤其是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可预期性加大,各国在应对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政策也随着被放大化,这在经济补贴的使用上尤为明显。之前提到的该项政策主要是针对实体经济,或是对全局经济有重要影响力的环节,但是近年来,国家为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对社会低收入的民众开始实施此项优惠政策,财政直接下拨的形式来实现。比如,近几年来的经济适用房的补贴。国家也会对一些关乎社会公共生活的那些事业型单位进行补贴,这种补贴,实际上与经济的关系,在表象上看,不是很紧密,因为事业型单位主要是围绕社会大众的生活展开的(研究,再到适用),这些类型的单位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的补贴,因为它们本身并不盈利。综合以上,再者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来看的话,经济补贴的侧重点就在促进社会机体整体的有效运转,以此为基础,展开的相关与之相关的行业、社会分配、市场竞争的一种经济手段!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