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和调解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协商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沟通,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的活动,调解是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
2、特殊性不同。协商当事人之间意见达成一致即可解决,调解是由调解员采用其认为有利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方式对争议进行调解,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
民事纠纷调解流程有哪些
1、需要发生民事纠纷的双方,其中一方主动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民事纠纷调解解决,并且得到双方的认可,进行调解解决民事纠纷;
2、发生民事纠纷后,双方最好要及时迅速查明发生纠纷的原因因素以及发生民事纠纷争议的焦点,及时地发现民事纠纷的性质问题,双方的是非对错,并且进行研究分析双方的责任义务;
3、双方都接受进行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后,在完成各项原因分析调查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在一起,在第三方的主导下,双方充分说明实际情况和各种道理,达成调解共识后,在双发签订调解协议条例后,便完成了民事纠纷调解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调解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的问题上有分岐。有和解的可能,但一时找不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中间人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协商,从而解决分歧。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
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调解只是个过程,结果怎么样难说。要是调解后,双方能达成协议,可以说是和解。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调解是在相关机构(法院,司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的主持下成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3、结果不一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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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区别在于:
第一、性质不同。法庭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第二、参加的主体不同。法庭调解有法院何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外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第三、效力不同。根据法庭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庭外和解的诉讼中,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因此在一般的诉讼中,尽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法庭的调解书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实在无法到达法庭的,可以双方庭外和解,被告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和解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关键是双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自行达成和解法案。
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