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禁毒方针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方针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禁毒工作:“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2、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
1、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
2、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
3、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毒品按其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代:
1、“第一代毒品”的代表:海洛因、大麻、鸦片、可卡因;
2、“第二代毒品”的代表:以精神药物为主,比如冰毒、氯胺酮。长期使用冰毒,会产生致幻等精神病症状;
3、“第三代毒品”的代表:新精神活性物质,目前发现的此类物质主要包括恰特草、人工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等6大类共354种,少量吸食后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我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是什么: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古丈县发改局开展禁毒宣传进农村工作
10月25日,为宣传禁毒政策,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普及禁毒知识,增强农村群众禁毒意识,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全体干部职工西州,湘赴天桥山村,古阳镇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宣传过程中,该局干部职工挨家挨户向村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耐心讲解毒品危害,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如何识别毒品、控制毒品、防范病毒等问题。同时,要宣传预防毒品危害的方法,提醒村民认清毒品陷阱,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动员村民发动亲友学习禁毒知识,深刻认识毒品危害。禁毒宣传深入农村,发放宣传单2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了全民参与禁毒的工作氛围和健康无毒的生活氛围,有效推动了共建群防群控的禁毒工作格局。
二、道县召开禁毒反诈骗工作攻坚会议
道县召开禁毒反诈工作攻坚会,听取前期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全力推进禁毒反诈工作攻坚冲刺。道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秦学君,书记刘军,出席会议,禁毒办全体工作人员及反诈骗联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应对重点挑战、全力冲刺的决心,细化工作措施,实现“制度化、清单化、进步化”。
坚持依法开展禁毒工作,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