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两种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3)契税;按房价3%缴纳(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一、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一、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关于子女过继问题,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
三、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一)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1.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子女过继,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子女过继,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户口不在一地,应在哪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
应当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落户口。
四、过继后孩子的户口怎样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主要是民政局签发的收养手续了,还有收养关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从其他亲朋等个人家庭之间过继孩子的,需要有口头或书面过继协议,并需要到民政机构登记,如若不登记,则不构成合法的事实收养或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总之,子女过继有时候是亲朋之间自愿发生的,民间称之为领养、抱一个孩子或立嗣等,所以,现实中很难说遵从了什么有效的法律协议,更谈不上登记确认了。如果发生抚养、继承等纠纷,还是需要根据情况,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让他们帮助你排忧解难,要比自己实际操作强多了。
过继子女需要哪些条件?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解除您的疑惑,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一、过继是民间的说法、做法。在法律上并无“过继”这一法律规定。
那么过继出去的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如何?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形。
二、如果过继出去时,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且与对方构成了收养关系。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互相无赡养也无继承)
收养关系的确立,依法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查登记,否则不成立。但我国法律也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这个看具体情形,有的法律上也是认可的。(补办手续)
三、如果是成年子女过继出去,与对方是不可能构成收养关系的!
《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因此,成年子女与亲生父母是不可能断绝关系的!
民间的这种过继,在法律上,实际上属于遗赠抚养关系,即你照顾我晚年的生活,我百年后,财产归你。这种关系,不影响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仍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对亲生父母的遗产也有继承的权利!
法律的一个原则是权利义务相应,即没有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权利,也没有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义务。亲生父母把小孩养大,孩子成年后,不能因为过继出去了,就不赡养亲生父母了,这在法律上是不可以的。
不过在民间,大家的约定俗成是:过继出去了,自家的老人,也就不需要赡养了,自家的财产也不能继承了。这种做法,尽管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但民间是很普遍的做法。这就像女儿嫁出去了,一般老人是由儿子来赡养的,不过一旦打起官司来,女儿同样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嫁出去了也要养!
18岁之后仍然可以过继。“过继小孩”,属于送领养子女问题,按照《收养法》规定,应到民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收养法》相关规定的条件: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过继孩子应当需要下列条件和手续:1、想要过继孩子的,被过继的孩子、送养人以及收养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达到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2、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作出评估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