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农村不动产证办理后的2-3个月就发放。若是超过这个时间就有可能是因为房子没有批示属于私建、房子超出批示设定建设房屋面积、农业用地上违法建房、新宅基地上建房而老宅基地没拆除等等情况,这些房子都是无法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只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了农村房屋的确权之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完成了确权的相关审批,还没有拿到农村房屋确权证,那么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农村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
1、可避免房屋产权纠纷:房产证可证明房子是谁的财产,还清晰记录了房子的面积、边界,可有效避免农村房屋纠纷;
2、可用于抵押贷款:农村房屋若证件齐全,就可去银行抵押贷款,可解决农民朋友资金不足的问题;
3、可用于领取拆迁补偿:有房产证的房子,除了宅基地的补偿,还可以得到很多房屋补偿费用;
4、可用于入股分红:如果你想入股当地的合作社和企业,又无资金的话,可持该证入股。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不动产证一般是在办理后的2至3个月内发放,若超过这个时间,有可能是因为房子没有批示属于私建或超出批示设定建设房屋面积、农业用地上违法建房、新宅基地上建房而老宅基地没拆除。
办理农村房屋的不动产证时,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理。农村房屋所占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房屋的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局进行发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发放。
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对于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
3、向乡、镇建办提出申请;
4、乡、镇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同意建房;
5、到乡、镇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后经经乡、镇建办同意并签字;
6、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7、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8、领取产权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权证和宅基证不一样,农村宅基地是代表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跟不动产权证还是有所区别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要进行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证就包括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的统一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显示,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目的是整合部门职责、减少多头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该《条例》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森林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等都应依照《条例》进行不动产权利的统一登记。因此,房产证、土地证的“双证合一”也就是其中的变化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实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底前,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
也就是说,基本上2020年年底是可以领到宅基地确权证的。
农村宅基地登记以“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为前提,“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
(2)受理;
(3)审核批准;
(4)注册登记;
(5)核发、变更或者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农村不动产证一般是在办理后的2-3个月就发放,若是超过这个时间就有可能是因为房子没有批示属于私建、房子超出批示设定建设房屋面积、农业用地上违法建房、新宅基地上建房而老宅基地没拆除等等情况,这些房子都是无法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的。
具体农村房屋确权证的下发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只要按照流程进行了农村房屋的确权之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如果完成了确权的相关审批,还没有拿到农村房屋确权证,那么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一、农村房产证是什么?
农村房产证是指购房者在通过交易,取得房子合法权益时,可依法对所购的房子行使收益、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证件;也就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子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子所有者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子的凭证。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子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农村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1、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子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子测绘报告、申请房子所有权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村民住房,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申请房子所在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2、办理流程: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1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较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