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养老险、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
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生活中最常见的养老保险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的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成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而个人缴纳的部分则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2、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相关部门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的20%来缴纳的,而职工个人则是按照个人月工资的8%进行缴纳。
一、社会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社会保险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管辖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发生的保险活动,都适用保险法。
2、人的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的人,不分国籍,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订立保险合同,都适用社会保险法。
3、内容覆盖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3)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当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
对于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1、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注意的事项
(1)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6)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7)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是指退休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余额除以120。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情况单独计算,比较复杂,费用也比较少,此处忽略不计。
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因此,再计算用其工资乘以8%,就是其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费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扩展资料: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
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
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