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在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东海东路99号。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31个,其中业务部门18个,包括2个立案庭、2个刑庭、6个民庭、3个执行庭处、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三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这个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位于崂山区。
根据查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青岛市没有最高人民法院,青岛法院系统只有一个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
青岛法院系统有1个中级法院、10个基层法院、61处人民法庭。近年来,青岛全市法院年办理案件超过26万件,其中中院超过3万件。
法院坐落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信访部门是法院里的一个小部门。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同年7月11日,青岛市人民法院宣布成立,1956年1月3日,青岛市人民法院更名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青岛中院现有内设机构31个,其中业务部门18个,包括2个立案庭、2个刑庭、6个民庭、3个执行庭(处)、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在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东海东路99号。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31个,其中业务部门18个,包括2个立案庭、2个刑庭、6个民庭、3个执行庭处、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