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五)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七)参加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0日-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2.现场确认。2021年12月21日-31日,考生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报名点或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上一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动确认,无需再提交报名材料,自动确认成功的不可再修改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或者不受年限限制直接报考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纸质《申请表》由省辖市考点和省直单位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33.75:8006/),点击医务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基本信息-添加政策-完善职称信息,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扫描件。
3.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附件3),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于1月6日至2月11日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各考点的审核工作由省辖市自行安排。
4.网上缴费。我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15日-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报考级别、专业
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和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执业范围、单位名称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四)2022年4月1日至4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五)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所辖范围报名;省直管县(市)随原归属省辖市考点报名;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在郑的省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郑州考点报考。人事代理和自主择业人员通过执业机构报考。
三、考试时间安排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2021年12月20日-3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
(二)2021年12月21日-31日各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1月5日前各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四)1月6日至2月11日,各省辖市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束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专业和科目。
(五)3月1日-6日,各考点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完成考场编排审核工作。
(六)3月11日前,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3月11日前将《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至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八)各考点须对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九)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4月1日至8日期间采用专人押运的方式下发考试专用物品,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根据《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外包装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各考点和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的安全。
(十)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列表》《座位安排表》等材料,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用于标识试室及座位。
(十一)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各考点须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加强监考人员培训,杜绝发生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按照下发的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1.考试结束后,考点工作人员须将清点无误的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考点工作人员须将考试试卷与备用试卷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须在回收箱侧面粘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装箱完成后填写《答题卡回收信息汇总表》,并发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办公室。
3.考试结束后,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人机对话考试各场次密码封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6月3日前传真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二)人机对话考试
1.每批次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第2批次回收)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在考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派专人专车送至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
2.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在回收各考点机考专用物品时,须认真清点核对各类物品,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点(考区)》,将清单所列物品通过机要邮寄或专人运送的方式交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每批次考试结束24小时内,在得到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须监督各机考机构于24小时删除机考数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六、违纪处理
各考点须在4月25日前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须在4月29日前完成违纪考生的审核工作,并将违纪考生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八、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1月14日-20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4月1日-7日期间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派员集体领取。
(四)考试实施。军队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九、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人〔2017〕40号),每人每科收70元。2022年实行网上缴费,各考点的考试费用待考试缴费结束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下拨至各考点。
十、考试组织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考生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意义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函〔2015〕1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考生信息、试卷(含备用卷)、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有关政策
(一)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七)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有关规定,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八)根据豫卫医〔2021〕22号文件规定,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含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聘任中级职称前必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含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在聘任中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十二、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属地报名的原则,严禁跨市、跨单位或挂靠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省直管县(市)参加考试的人员,由省直管县(市)组织报名后,报送原所在省辖市考点审核,由原所在省辖市考点组织考试。
十三、各考点联系方式
郑州0371-86181500开封0371-23861868
洛阳0379-63322216平顶山0375-7667925
安阳0372-5950569 0372-2077088
鹤壁0392-3333938
焦作0391-2901081 0391-3569293
濮阳0393-6661593许昌0374--2663363
漯河0395-3167069三门峡0398-2866882
商丘0370-3352187 0370-3229110
周口0394-8224421新乡0373-2052926
驻马店0396-2913932信阳0376-6562873
南阳0377-63519638
济源0391-6633820
附件1-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一线人员享受政策申请表.docx
2021年12月17日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驻马店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河南驻马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河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驻马店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驻马店市教育局负责驻马店境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免考直接认定人员(非统考人员)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此类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及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及实习成绩,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根据规定要求,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考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包含以下三个种类: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驻马店境内的中国公民。
2.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发证
(一)网上报名
驻马店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6月2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温馨提示:应届生可以先进行网报,取得毕业证以后再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提交自己的毕业证照片或者携带毕业证原件到现场审核后方能审核通过。
(二)体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5日(周六正常上班)。体检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天中山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驻马店市中医院东门院内向北20米健康管理中心。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12路、17路、27路、K8路公交车抵达。联系方式:黄医生0396-822016817639653015)。
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在备注栏内填写认定机构和身份证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三)审核
审核分网上审核、现场审核两种方式。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提交材料后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审核信息。
1.网上审核
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国教师资格网会显示“审核通过”,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可直接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选择证书邮寄方式。
2.现场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27日(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现场审核地点:驻马店市广泰大厦1805(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公交车15路,16路,23路,K8路,联系方式:0396-2915823)
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选择证书邮寄方式。
(四)认定发证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7月20日申请人可以通过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查看各县区公告。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认定工作的第一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体检和现场审核环节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限度地避免近距离接触。每个考生在整个认定环节需测量四次体温,体检当天早晨在家自测体温,体检时医院测量体温、现场确认时测量体温、领证时测量体温。
2.现场审核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认定人员需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
3.疫情防控属于动态管理,请考生关注省市县防疫要求和“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及时查看防疫措施。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3.驻马店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教师资格证#导语】无从驻马店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南驻马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及《河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驻马店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驻马店市教育局负责驻马店境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免试认定人员
是指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二)非统考人员
是指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统考”。非统考申请人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此类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书中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及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及实习成绩),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温馨提示:此类申请人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三)统考人员
是指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申请人。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统考”。包含以下三个种类: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驻马店境内的中国公民。
2.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发证
(一)网上报名
驻马店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网报成功后,中国教师资格网会显示“网报待确认”状态。
(二)体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体检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天中山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驻马店市中医院东门院内向北20米健康管理中心。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12路、17路、27路、K8路公交车抵达。联系方式:黄医生0396-822016817639653015)。
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在备注栏内填写认定机构和身份证号)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申请人要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请申请人务必每天登录网站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网上审核
办理条件和流程:通过数据比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中国教师资格网会显示“认定待审批”状态,表明网上审核已经通过,无需再到现场提交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再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然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时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并正确填写报名号。
网上审核从报名当天开始,截止到10月10日结束。由于报名人员较多,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每天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没有通过的人员请不要上传照片。
2.现场审核
办理条件和流程: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显示“需现场审核”的人员,须按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驻马店市教育局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9月28日-9月30日。现场审核地点:驻马店市广泰大厦803(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公交车15路,16路,23路,K8路,联系方式:0396-2915823)。中小学幼儿园现场审核事宜请查看各县区公告。
现场审核通过后,中国教师资格网会显示“认定待审批”状态,表明现场审核已经通过。申请人再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时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并正确填写报名号。
(四)认定发证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10月30日申请人可以通过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查看各县区公告。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籍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籍证明;
4.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认定工作的第一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现场审核环节必须配戴口罩,扫场所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限度的避免近距离接触。
2.从驻马店市域外来(返)驻人员,要按照认定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3.疫情防控属于动态管理,请考生关注省市县防疫要求和“驻马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时查看防疫要求,并按照当地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3.驻马店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docx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驻马店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humadian.gov.cn/html/909/2022-09-16/content-9247.html
【#经济师考试#导语】考网从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河南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河南驻马店初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将于7月20日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报名,详细内容如下:
1.报名时间
2022年河南驻马店初级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31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2.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4.报名入口
2022年河南驻马店初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