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和公司主要有下面几个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集团是集团公司的简称,其主要的纽带是资本,是母子公司为主体的企业法人联合体,要求由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组成,包含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指的是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由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人,并且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二,构成不同。从第一点的概念中就可以看出,集团公司主要由一个母公司和多个子公司构成,而公司只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不是由多个公司构成;
第三,法人地位不同。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不能成为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中独立的当事人;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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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集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3、出资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注册金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6、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其一,具有资格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其二,运营模式不同;集团规模大,可以利用多个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算即可。
其三、风险承担不同;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全部风险。
而他们都是大公司,注册资本非常高;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都是母公司控制一大堆子公司,其控股的子公司还有可能是股份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
拓展资料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它必须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1、定义: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股份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3、本质: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他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而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扩展资料:
1、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2、集团公司有以下特征:
(1)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取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组成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2)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与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即集团公司本身,它又包括若干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则指母公司只拥有一般持股关系的参股企业,以及有各种固定性合作关系的企业。总之,母公司只能有一个,而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可以有多个。
(3)集团公司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企业。
包括:拥有全部产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100%的股份,也称分公司);拥有一半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1-99%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参股关联企业(持股25-50%称作质量参股子公司,持股低于25%称作任意参股子公司。这里它就不一定能称母公司了)。
通常子公司不能反过来向上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4)集团公司在产权关系上比较清晰。集团公司一般是由原始发起公司经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来的,对内通过投资设立分支企业,对外通过资本证券市场不断购并、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因而,母子公司之间血缘关系稳固、组合紧密。
参考资料1:百度百科:股份公司
参考资料2:百度百科: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