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承元帅,1982年后,由于年龄和健康原因辞去党政军领导职务,1986年10月7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4岁。
1、刘伯承(1892年12月4日-1986年10月7日),原名刘明昭,曾用名刘伯坚,重庆市开州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国人民解放军缔造者之一,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家,军事教育家。
2、刘伯承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为我国的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对我军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3、1966年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直至耄耋之年。他提出的许多极富远见卓识的战略性建议,在加强国防建设和保卫边疆的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展资料:
1、刘伯承元帅戎马一生,加入革命队伍之后,他善于学习,勤于动脑,使他的指挥艺术逐步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在红军长征的路上,智取遵义城、巧过大凉山、强渡大渡河、飞夺沪定桥等一系列战争奇迹都是刘伯承指挥先遣队创下的。
2、在解放战争中,刘伯承的指挥艺术达到了臻于完美的地步。他一战上党,歼敌十三个师三万余人,给了到解放区抢地盘的国民党军队当头一棒;再战邯郸,歼灭敌人两个军,有力地支持了毛泽东的重庆谈判。
3、随后他奉中央指示,挥师向东横扫,然后下定陶、打巨野、战滑县,直杀得国民党军队摸不着头脑,连续五战五捷,歼敌十个半旅,计七万余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刘伯承
一、从国家法律层面上是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逝享受丧假。二、很多地方规定中将配偶的直系亲属去逝也纳入了享受丧假的范围。三、一般用人单位会人性的处理相关问题,职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近亲属去逝的情况也适当给予丧假,这与社会实情相适应,对社会公序良俗建立是有积极作用的。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
最近陆续有企业来电来函询问企业职工如何执行婚丧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在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年九月十八日
法律分析: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19年11月3日,华龙网讯:据重庆市任学锋同志治丧工作小组消息,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任学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享年54岁。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1988年12月,河北工学院化学工程系有机化工专业学习;1988年12月—1991年04月,河北工学院团委副书记(其间:1988.09—1991.03,河北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1年04月—1992年12月,河北工学院团委书记(1992.06任院党委委员);1992年12月—1993年04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业务处工程师;1993年04月—1994年03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工业投资部副部长。
1994年03月—1995年04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5年04月—2001年12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其间:1995.09—1998.12,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6.08—1997.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1999.12—2001.12,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1年12月—2002年06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2年06月—2004年07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其间:2002.05—2002.08,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商学院学习)。
2004年07月—2007年07月,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7年07月—2008年01月,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8年01月—2014年08月,天津市政府副市长;2014年08月—2017年02月,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17年02月—2018年07月,广东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
2018年07月—2018年10月,广东省委副书记;2018年10月—2019年,重庆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