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系统更新慢,不能立即查询,一般情况下一周内都会查到,若还没查可以去咨询当地执行局。可能暂时未在网上公开,如果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是无法查询到判决书的。如果想查询判决书,也可以直接到判决法院去查询。知道案号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判决书。
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可以查询到全国的被执行人信息。但是,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有可能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有可能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与执行法院联系,询问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执行网上查不到案件的原因: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有可能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有可能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被执行人查询不到怎么回事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可以查询到全国的被执行人信息。但是,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有可能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有可能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如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以与执行法院联系,询问原因。
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名字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执行完所有的事项之后向法院申请取消就会查询不到。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可以查询到全国的被执行人信息。但是,对于生效法律裁判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会自动屏蔽,将无法查询到。找不到被执行人信息有可能是判决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案件尚未进行执行程序,也有可能执行法院还未将案件录入被执行人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