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多选题

qq745048485 2024-11-27 阅读:2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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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扩展资料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1、行政处罚的管辖: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2、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

(2)、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

(3)、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4)、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3类,分别是: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