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海南省工商行政局网站首页

qq745048485 2024-11-28 阅读:2

海南省的企业每年做营业执照年审的时候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按照自己的企业类型选择好后进行填报就可以了,工商执照年报也称年检,在国家企业年报公示系统进行填报,向海南省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国内注册的公司或者个体户必须要在每年的前半年是做上一年度的年审工作,国家规定每年一次并且真实上报不可乱报错报,填报流程很简单直接自己在网上就可以在线办理申报,还有就是为避免临近6月30日截止期限网上年报系统用户激增,而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或系统故障的现象,建议大家每年提前办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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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海南省企业年审的起始时间:

工商年检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也就是每年年报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在这个申报期限以内企业都还可以填报或者修改已经填报的内容信息),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填报。

海南省企业年审需要准备的资料:

1、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经办人联系方式、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公司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纳税证明;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还有是否有注册资本金的增减等变更的记录信息;

5、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持股比例变更;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社保缴交明细、参保人数、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海南省企业年报的详细填报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区域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例如你是海南省的企业就选择对应的省份和市区,然后进行填报就可以了。

3.选择所属区域(海南省对应的省/市区)后,会弹出如下窗口,按照要求填写企业信息点击登录。

(1)如为首次填报,那则需要点击下图的企业联络员注册1,先注册再登录;如要进行企业联络员更改,则点击2;还需要注意广州、深圳和珠海(不含横琴)的企业按照当地登记机关进行工商年报(另步骤)。

A.若为首次填报,则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1,出现下列窗口,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保存,注意手机号码需本省手机号码。

B.若需要更改联络员,则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2,出现下列窗口,需要注意更换的新联络员信息的正确填写。

4.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并选择年份;注意,以前年度未填报的需要先填报以前年度。

5.选择对应的申报年度,进入如下页面,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网站情况、股东及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信息、社保信息、对外担保信息、报关信息、投资者信息、债权债务情况等。如没有改信息可以跳过,内部信息是否公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每一项填写完整后均需要保存,涉及金额信息均以万元为单位。

5-1、填写基本信息。

需要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字前的圆点。填写完后点"保存"。

5-2、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进行填写。

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点击"保存"。

5-3、填写社保信息。

在海南省当地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缴纳各项保险费.

6.上述所有情况依次填完后,可以进行报表预览,检查正确与否,若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一定要记得点)

7、提交后,在6月30日前,在主界面点击“编辑”按钮,仍可以编辑更正。已提交成功的工商年报在主界面会显示已公示状态。

8、提交后,填好的信息还可以在主界面点击“查看或打印”按钮,浏览查看。

以上就是关于海南省企业营业执照年报网上申报的详细操作流程,不论是个体还是公司都要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进行正常的工商年审工作,否则企业可能会进入经营异常状态。

海南省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海南省没有按时申报企业年检可能会面临的问题: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逾期未报送由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经营行为被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在各处都会受到牵制甚至禁止。政府会将企业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各个平台、单位都可以查询。

3.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予受理业务

银行等机构是可以通过相关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而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报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企业、个人在银行等机构的信用评估将会非常低下,由此办理业务被拒。

4.不得担任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信用受损,其代表人和负责人也会对此承担相应责任,自然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海南个人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

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

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签署意见;

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

6、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海口市工商局网址:http://www.hkaic.gov.cn/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9号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组织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建立经济户口,实行属地化监督管理。

(四)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规范商品准入行为,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一)组织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二)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三)指导挂靠我局的个体、私营协会、广告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注册:

登录账号,名称自主申报

(一)登录/注册账号

第一步:进入海南e登记网站:https://e-register.amr.hainan.gov.cn/ICPSP/index.action,进入平台主页,进行新用户的注册:

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目选择“业务办理”,点击“名称自主申报”。

第二步:经办人首次办理“名称自主申报”的,自动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已办理过“名称自主申报”的,进入业务单和业务状态等显示页面,经办人点击页面的右上角的“+新办”按钮,再进入到“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

第三步: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登记页面时,平台会弹出“名称自主申报须知”供阅读。经办人认真阅读须知并且同意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方可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经办人不同意则会退出账号,不能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业务。

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审核

第一步:进入“名称信息”录入页面,填录相关信息。

1、在页面上方提供的三种[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字号+(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字号+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名称要素排列方式中选择一种,使系统以对应方式自动合成商事主体名称。名称要素排列方式作用可以参考右上方的“示例”。

2、填录页面中部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填录方式为选择式:系统会弹出包含“企业住所所在地”和“名称行政区划”两类候选内容的选择窗口。经办人以先选“企业住所所在地”后选“名称行政区划”的顺序完成选择后,点击确定即完成填录。

(2)字号。填录方式为自行输入任意中文字段。

(3)行业。填录方式为半选择式:经办人自行输入任意中文字段,系统联想读取行业代码和行业名称,提供规范名称候选框供经办人选取。经办人从候选框中选择行业名称来进行规范填录。

(4)组织形式。填录方式为选择式:系统会弹出包含企业类型和组织形式两类候选内容的选择窗口。经办人先选择企业住所所在地,后选择行政区划,点击确定即完成填录。

3、名称检查。经办人仔细查看页面下方的“合成名称”,确认名称符合自己需求后。点击“检查是否可用”按钮来进行名称可用情况检查。系统会弹出窗口说明检查结果。

4、如检查结果无任何异常,也不需要添加任何授权信息和前置审批事项信息,则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如检查结果存在异常或需要添加授权信息和前置审批事项,请阅读“名称自主申报,注册官审核”部分。

第二步:进入“补充信息”录入页面,填录相关信息。

1、录入基本信息。

(1)企业所在地。系统根据上面选择的行政区划自动生成,无需填录。

(2)注册资金。经办人据实填写。

(3)是否集团母公司。经办人据实选择“是”或“否”。

2、录入投资人信息

点击“+新增”按钮添加一位投资人。

(1)投资人类型。经办人点击下拉框选择。

(2)证件(证照)类型。经办人点击下拉框选择。

(3)投资人证件照片。点击上传照片。身份证须上传正反面,护照等其他证件须上传正面。

(4)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5)证件号码(证照编号)。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证件(证照)的号码。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6)企业代表人姓名。法人股东需录入,自然人股东无需录入。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7)企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人股东需录入,自然人股东无需录入。经办人点击下拉框选择。

(8)企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需录入,自然人股东无需录入。上传证件照片后会自动识别填写,经办人可修改。

3、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

第三步:进入“上传材料”页面。

系统自动审核无需上传材料,直接点击“保存并预览”即可。

第四步:进入预览和签名页面。

1、预览《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书》等文书材料后,点击页面下方“签名”按钮进行签名,平台自动生成签名二维码。

2、打开手机版海南e登记APP登陆后,点击页面“扫码”,扫描签名二维码,扫码成功后,进入“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环节,详细操作查看电子签名操作手册。

第五步:确认提交,系统自动审核

电子签名成功后,返回预览页面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收到审核通过的系统信息“您你提交的名称申请信息系统已自动审核通过,名称保留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点击【名称保留单】可查看详细信息,点击【设立登记】可直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点击下方“确定”按钮,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审核成功。

进入“名称保留单”预览页面,选择打印或者不打印名称保留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