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规范性文件)

qq745048485 2024-11-28 阅读:2

网上已经立案的案件要撤销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而且在案件审查之后,这种条件才可能具备。撤销案件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撤销案件经立案机关批准后,纪检机关应当向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制定撤销案件决定书,将撤销案件的决定和原因告知被审查人及其所在单位。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还要按照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规范性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网上立案撤诉方式如下:

1、视为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网上立案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法院诉讼服务网;

2、进入网站后点击立案受理;

3、登录后点击立案受理;

4、进入后点击我要立案;

5、填写相关的信息;

6、信息添加完全后确认提交即可。

撤诉是直接向法院书面申请撤诉即可。法院会返还证据原件,撤诉只需提交一个申请就可以。撤诉之后,法院会出撤诉裁定书。证据可以要回。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网上立案资料补充是要重新提交。网上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立案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选择可以重新提交。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审核意见中详细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做好释法引导辅导工作。

审核未通过但允许再次提交的,可以在原有申请立案界面对原材料进行补充修改。上传材料注意事项:

一、网上立案需要上传实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要上传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同时上传原告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手续等诉讼材料,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四、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应当在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需要上传据以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一、拆迁协议拆迁办不履行怎么起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诉讼:

第一、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持相关材料提起诉讼

1、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是民事纠纷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虽然《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因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拆迁办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不是诉该补偿决定违法,因此,案件的性质是民事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2、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办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

3、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起诉状及其相应份数的副本:载明原告的身份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被告的身份信息(名称、住所等)、诉讼请求、基本的事实与理由。

(2)相关的证据及其副本:如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等。

(3)原告的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4)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二、立案

1、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垫付案件受理的诉讼费用。

第三、庭前准备与诉讼材料的送达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4、调解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

第四、审理与判决

1、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视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适用的程序,在审理期限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并出具相应的裁判文书:

(1)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即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民事调解书;

(2)原告(即发卡行)决定撤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准予撤诉;

(3)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欠款人按时还款的,应制作民事判决书;

(4)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同被告取得联系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

4、人民法院将裁判文书送达给原告和被告。

若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将在送达15天后生效;调解书自送达之日生效;裁定书自送达10天后生效。

二、欠款网上起诉怎么办理流程

欠款网上起诉的办理流程。网上立案属于便民措施,可以节省立案申请人的路费等。具体流程如下:1、通过微信平台的城市服务,找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选项;2、点击最高人民法院进入,选择具体立案的法院所在地;3、点击进确定的法院后,点我要立案;4、填写好立案相关内容后,扫描上传起诉状等材料;5、完成上诉流程后,等待法院审核即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提起网上诉讼的流程如下:

1.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来说,除大城市外,可以选择被诉法院所属省份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如果被诉法院是信阳地区法院,搜索进入“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找到“网上申报”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网上备案”,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除了普通账户登录入口,登录页面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以凭自己的执业证书号进入登录页面。

3.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订法院”。在此页面选择上诉法院。

4.填写起诉材料、证明材料、证据材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以上步骤完成后,“网上备案”申请完成。

法律分析:可以。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网上起诉立案一般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办理流程如下: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公安局受理的,就是刑事案件,不能去法院立案。同一件事情,不能同时几个部门处理。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让当事人无所适从。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