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九部法律同时废止:《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
一、国家机关废止法律的方式
1、颁布专门文件宣布终止某项法律或某些条款的效力;
2、制定新的法律文件代替相同内容的原有法律文件,使原有法律文件自然失效,或者在新法律文件中载明终止旧法律文件的效力;
3、在法律文件中载明该文件有效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消失时,该法律文件的效力自然终止。
二、法律的废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
2、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
3、以新法取代旧法。
三、废止法律规范
1、变动现行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国家政权机关进行的旨在终止法律规范效力的一种立法活动。
2、应有法律根据,应以法律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废止、如何废止并通过立法程序废止法律,减少自行废止的现象,以消除由于自行废止过多而引出的弊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共九部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