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在家要注意什么?判缓刑在家要注意什么事项

qq745048485 2024-11-28 阅读:1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如下:

判缓刑在家要注意什么?判缓刑在家要注意什么事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2、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3、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4、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5、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分析: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犯罪分子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行原判刑罚。对于有新罪和漏罪的,还可能重新确定刑事处罚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1、走访的关系要平等。走访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宜向受访人变相告状,走访反映的情况须真实、客观,要注意保护矫正对象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对矫正对象的评价应以鼓励、肯定为主,要注重走访的实际效果。要加强“情感”联系,尊重受访人,特别是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走访时应做到有礼、有节,胸怀开阔,与受访人交谈应态度诚恳,不计较个别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偏见,绝不允许与受访人吵架,应以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行为和风范,感动受访人,争取受访人的支持。走访要摆正位置,走访人与受访人在走访中的地位是一样的,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应共同承担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的任务。此外,不管矫正对象家庭成员的社会角色怎样,在我们眼中,他们都是矫正对象家庭成员,不能厚此薄彼,区别对待。最后,同有关人员谈话既不能抱着“汇报工作”态度,也不能有“领导训示”的架子,走访方式要得当,且不得收取受访人任何馈赠,不准接受吃请,这样才能做到关系平等。

2、走访的内容要公开。走访应避免走访目的的功利性,走访内容的空洞性。要不断丰富内容,除了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教育环境和基本情况之外,还要让受访人明确走访是一种双方交流与沟通的活动。作为矫正机构,既希望自己全面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也希望受访人,特别是矫正对象家庭成员能够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走访前,要根据矫正对象的个案情况作好计划。走访时,要营造共同探讨教育方法的氛围。走访人、受访人都可以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要有意识地留出与受访人讨论的时间,防止走访人唱独角戏。走访后,要整理走访记录,并进行综合分析,调整下步教育矫正的措施,使矫正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与此同时,走访的内容要公开。这个“公开”,是指在走访过程中,尽可能地让矫正对象在场,请其直接参与我们的走访谈话。通过这个“公开”,大家在一起畅所欲言,才能取得矫正对象的信任,才能得到受访人的理解,才能找到矫正与家庭教育的最佳结合点。

3、走访的目的要明确。走访要使家庭等了解矫正对象某一个阶段的接受教育矫正的情况和表现。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受访人,让受访人,特别是矫正对象家庭真正了解矫正对象在矫的表现。同时,走访人要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在家、在单位、在村居的表现,与有关人员共同探讨最佳的帮教方法,并着重对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和监督进行指导,共同解决矫正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4、走访的时机要适宜。走访应有一个周详计划,时机要适宜,并且事先最好有个约定。走访人要做好充分准备,要与受访人约定走访的时间和内容,使受访人心中有数。有的矫正对象的违法乱纪现象和不服从监管的问题一经发现,应立即联系走访,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对有的问题,矫正机构要先作过细的工作,能在矫正机构解决的问题要在矫正机构解决,并不一定马上与其家庭等联系。此外,走访也要人性化,尤其是家访,警车不宜直接开进矫正对象家庭的院子,以免其左邻右舍误解某人又“犯事”了;到矫正对象单位走访要注意技巧,控制知晓范围,以防走访不当“砸”了矫正对象的饭碗。5、走访的效率要优先。重大节日及“两会”等敏感时期,司法所应当集中开展走访活动,掌握矫正对象动态;矫正对象受惩处、有重大思想问题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司法所应当及时走访。但是,特殊情况下,如果司法所人手少、事情多,一时难以上门走访,又急于解决问题时,可采取效率优先的办法,对严管对象仍要坚持上门走访,对宽管、普管类矫正对象则可采用随访或电话访等形式来弥补。适时的随访、电话访,也可以让我们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改进教育矫正方法。此外,社区矫正工作者还可以根据矫正对象家庭成员的要求,随时上门走访指导。在走访中,当受访人碰到法律和政策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应及时给予解答。只有这样,才有时效性,才能真正做到与受访人的双向沟通,更利于受访人接受矫正机构的指导,并参与进来,对矫正对象进行正确的教育。

缓刑司法所家访注意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严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2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月中月末,应到司法所报到,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家访不少于1次。宽管级的社区矫正人员,每个月应到司法所报到1次,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季度家访不少于1次。

司法所家访会问些什么,近期的思想状况和身体情况,提醒在日常监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重申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要遵守的纪律和社区矫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矫正人员的家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

司法所家访会不会提前通知

家访一般提前通知,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执行。上门家访属于一种监督方法,所以会定期家访,不用担心。

司法所矫正都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矫正也称为社区矫正,对于判处缓刑、管制或者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要求其在社会是服刑,进行社区服务的一种服刑方式。

民事审判书开庭后多久下来

在诉讼案件中,我们知道一旦开庭了最后都会有相应的判决书,那么对于审判书在开庭之后多久能下来,这是诉讼双方都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民事审判书开庭后多久下来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对于不同的开庭审理方式以及一审或者是二审在这方面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司法办公室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家访,是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监督,切实提高教育和改革质量,有效防止犯罪失控、泄密、再违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判缓人员在司法所报到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缓刑后不去考验机关报到,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上述的“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主要是由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具体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