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不可以变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变更经营者姓名。只能变更个体户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如果想变更经营者姓名可以到当地工商局申请改制,将个体户改为个人独资企业即可办理经营者变更。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个体户不可以更改经营者。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如果是变更经营者的话,就是直接办理新的执照。
如果原执照是在有效期内话,变更其他项目,有前置审批的要带上前置审批手续,如餐饮服务证、食品流通证、木材加工许可证、烟草证等等等等看你要经营什么项目了,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基本就可以了。
不过也许各地会有一点小差异,你可以先带上场地证明以备需要。还有原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扩展资料:
为了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扶持个体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布告如下:
一、凡属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个体工商业、以及个体经营的其他行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其合法权益和利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个体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纳税交费,遵守物价纪律和职业道德,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
三、个体经营者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合法收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无偿占有。经过批准使用的厂房、店铺、场地以及其他经营设施,除按城镇建设规划必须拆迁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拆迁和破坏。
四、个体经营者按国家政策规定,经过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和限制。
五、个体经营者所需要的原材料、货源,凡市场已经放开的,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属于计划供应的部分,当地商业、物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分配、积极安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经营者
法律主观:
个体户能变更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