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欠款100万,债务人应按时偿还债款,如果暂时无力清偿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争取看看能不能分期偿还。一、欠款100万怎么办1.如果债务人欠款100万无力清偿的,债权人应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2.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办法处理,协商不一致的,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二、欠款100万的诉讼费是多少?诉讼费是一万元。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三、欠债100万会判多少年?欠债100万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一般不会被判处刑罚,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被告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全部贷款加收利息,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五、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七条借款单位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载明借款项目、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及还款来源,经县财政局初审后报县政府审批。
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实行合同制管理,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到期10日前,县财政部门向借款单位发出到期还款通知书。
第五十九条借款单位依据县政府审批意见和借款合同,出具《借款凭证》,经县财政局长初审、分管县长审核、县长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法律主观:
标的1万以内,都是50元,如果减半收取就是25元,全国都一样,法院无权变更参考资料: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执行金额×0.1%+67400元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五、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九、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十、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十一、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十二、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十三、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十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十六、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80元。十七、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法律客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普通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0元~ 10000元/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每件基本服务费1000~ 2000元。争议财产数额超过一万元的,按照下列比例累进计算。
争议金额的计费比例:
1001-10万元的5%~ 6%;
10001-100000元的4%~ 5%;
10万元-500万元的3%~ 4%;
50万元至1000万元的2%~ 3%;
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 2%;
5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1%。
(1)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 12000元/件;
涉财案件:执行涉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2)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
(1)担任被告人辩护人:2500~ 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 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费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