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撤销,是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介绍: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一、省级合并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二、市级合并
2018年7月5日上午,全国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向纵深推进。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改革进入“改好省局树样板”与“市县推进全覆盖”并行的阶段。
三、县乡合并
2018年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经过36天的努力至此全部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扩展资料
合并意义:
改革现行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在新时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国地税在近年来不断强化合作的基础上进行机构合并,可以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二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制度管理的不断深化,纳税人对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国地税机构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
2017年以来,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国地税合并,可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参考资料: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新华网国地税合并—百度百科
一、农业税是什么时候取消的
1、农业税是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取消的。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农业,农业税的取消,减轻了农民的经济压力,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有很大的帮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税收的分类有哪些
税收的分类如下:
1、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
4、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5、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我国2006年1月1日取消农业税.
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扩展资料:
在中国,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
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
中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中国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中央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
2018年3月13日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体制。
规范统一税收执法和服务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凝聚起税务系统工作合力,而且规范统一了税收执法和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办税‘两头跑’、执法‘两头查’等问题,使广大纳税人有真切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前,国家税务总局将纳税服务部门列入先行整合的4个综合部门之一,确保服务融合先行一步:自2018年5月1日起,全国12366热线全部实现“一键咨询”,8546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
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改进优惠备案方式,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26条具体措施,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出台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打出服务组合拳,解决办税痛堵难问题,切实降低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