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师打学生犯法,不可以体罚学生。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首先,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节严重的更会给学生留下终身阴影。其次,体罚会致使师生关系、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可能会引发家长报复。如:聚众滋事、殴打教师,毁坏教育设施和财物,非法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诱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等。最后,因体罚学生导致法律纠纷和诉讼,引起公众不满,损害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声誉,耗费时间、财力和物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体罚学生当然属于违法行为,其涉及多项法律。
说到教师体罚学生,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于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其第63条有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教师体罚学生还涉及到《义务教育法》,此法第29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此外,《教师法》第37条也有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说到教师体罚学生,我以前看到过一个案例,贵州遵义某语文老师因体罚学生被治安拘留,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撤销对这位教师的行政处罚。
当时鉴定学生为轻微伤,后来被行政处罚,教师被处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但是这位老师不服,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后来教师起诉到法院。
其中法院指出,教授、管理、训导、惩戒是教育必备手段,《教师法》有规定,批评和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是教师的义务,实施惩戒,是教育法赋予教师的职责,但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幅度内,一旦超出界限就属于体罚学生。
这位教师采取惩戒的方式维护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可是没有效果,最后采用教鞭击打的方式,这明显属于体罚学生的行为了。
但是,教师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目的在于教育学生遵守行为规范,虽然后来惩戒过度,但不具有伤害的故意性。
根据《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行为轻的会受到行政处分,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并没有规定治安处罚。
而这位教师的行为并未构成犯罪,因为不是故意伤害,而是履行教育职责的职务行为,应该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分,而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处罚。
最后,遵义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被撤销了。
还有题目中提到的这位教师的行为,和上面这位语文老师的行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网传属实,84消毒液是什么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行为算是恶劣了吧,算是情节严重了吧,可以说,已经构成犯罪,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总的来看,教师体罚学生属于违法行为,主要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教师的处罚主要看教师对学生体罚的轻重。
一般的处罚就是行政处分或解聘。
如果情节严重(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构成犯罪,法院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教师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经济赔偿、恢复名誉等。
其实这个话题还是比较沉重的,希望所有师生可以和睦相处,教师惩戒的时候可以使用一些柔和的手段,点名、检讨等都是可以的,而学生呢,也希望可以理解教师,毕竟带着那么多孩子学习,一个人管起来真的很难。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我觉得适当体罚是可以的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看一下学生有哪些行为,老师可以适当惩戒呢?最好要提前了解。
不服从管理的
这一条主要说的是学生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学校的教育,重点是学生主观上不想完成学习任务,教师和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犯错误的程度来决定惩戒的程度,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另外,如果学生在学校打骂同学或者是老师、或者是欺凌同学,像这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老师都可以对学生适当惩戒。
扰乱秩序的
有些同学在学校里非常调皮,也许是因为性格原因,还有可能是为了获得他人更多的注意,满足自己的某种心理,会有扰乱课堂秩序或者是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妨碍到老师和其他同学上课、学习,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行为,可以进行适当惩戒,必要时也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孩子,帮助孩子改正错误。
行为失范的
这一点很好理解,我们在学校的班级里或者是入学时,都要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里面详细指出了中小学生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违反守则规定的。
比如学生吸烟、喝酒等,都属于学生行为失范,老师就可以适当惩戒,帮助同学们端正自身的行为。
实施危险行为的
如果学生有对自己或者是对他人实施危险行为的情况,比如学生因为一些事情产生并实施了自残、自杀等危险行为、把管制刀具带入校园等,都属于危险行为。
一经被老师、学校发现,将立刻阻止学生行为,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适当惩戒有利于学生印象深刻并积极改正。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老师体罚学生是违法的。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的,教师没有权利体罚学生。当老师做了不恰当的事情或者更严重的事情,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系统不断完善,不断健全。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是明确的过错责任。就学校体罚所致的侵权责任而言,由于主观过错的不同,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这也不无道理。
老师体罚会涉及到犯法这是因为它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