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sc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品sc生产许可证怎么查询

qq745048485 2024-11-08 阅读:5

法律主观:

食品sc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食品sc生产许可证怎么查询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具有合理的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有毒物;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销售、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办理QS(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主要申办程序如下:

1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检测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厂房周围无污染源,厂房设计合理,(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4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是企标;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8前期进行以上准备和整改

9.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

10.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1.提交材料(C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2.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13.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进入企业进行核查。

14.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5.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等当地所需资料到食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延续。

办理流程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所属地市级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申请企业所属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申请企业食品生产主要设备清单;

7、申请企业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需要提供蓝图或者电脑打印图需要表明尺寸、面基和经营单位名称

8、申请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即SC证,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主观: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办理流程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所属地市级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申请企业所属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申请企业食品生产主要设备清单; 7、申请企业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需要提供蓝图或者电脑打印图需要表明尺寸、面基和经营单位名称; 8、申请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