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判。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二、独生子女证办理的主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上海补办独生子女证流程:
1、符合规定的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公民,拟领取《光荣证》的,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5、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6、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7、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发放《光荣证》。
扩展资料:
上海补办独生子女证材料:
1、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
2、照片;
3、户籍证明;
4、已领取过《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明;
6、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7、《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8、婚育情况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主观:
上海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判;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客观:上海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