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对遗产的分配比例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不过要区分原则和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对一部分继承人需要给予照顾,那么就可以多分遗产。而对那种有能力和条件,但是却不尽义务的,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少分一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小编相信,房子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生中价值最大的不动产,因为其包含这巨大的经济价值,因而很多人会因为房子的归属问题产生争执,特别是房子承继问题,极易引发家庭矛盾,那么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指的是什么呢
房产承继的概念是什么
房产承继是指依照《承继法》的规则,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承继人留传房子拥有权及其土地运用权搬运归承继人拥有的法令行为。房产承继,是拥有权及运用权继受获得方法的一种。
我国的《承继法》中所列遗产的规模中有房子。所谓房子的承继是指被承继人逝世后,其房产归其遗言承继人或法定承继人拥有。因而,只要被承继人的房子具有合法产权才干被承继。当承继产生时,如果有多个承继人,则应按遗言及有关法令规则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言等资料到主管部分处理过户手续。处理房子的产权过户需求有用的证明和详细的过程。
房产承继权的次序人有哪些
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主要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1、承继办理后,由主要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主要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2、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承继人洽谈赞同的,也能够不平等。
3、对日常有特殊困难的缺少劳动能力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育职责抑或与被承继人一起日常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4、有抚育能力和有抚育条件的承继人,不尽抚育职责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抑或少分。
5、对承继人以外的依靠被承继人抚育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常来历的人,抑或承继人以外的对被承继人抚育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
房产承继权次序问题中最普通的问题,近年来不断上涨使得房产具有很大的价值,引发更大的承继争执,在没有遗言的前提下,房子承继要遵循法定承继的次序,可是在承继时要保证房子的拥有权,如果是夫妻同有资产,那么在进行承继时只能承继一般的房产,其他的无权处置。
从本文中,大家可以知道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指的是什么,对于继承法的了解是否更加深入了呢?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时,具有优先继承权的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第一”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继承先后顺序之分,是同时参与继承的。另外,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说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优先按这两种方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的,才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遗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每位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参与继承。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参考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继承人的分配,首先要考虑当事人在生前是否订立了遗嘱,如果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遗嘱订立要件的程序的遗嘱,那么将会按照当事人遗嘱的意思进行分配遗产。没有的话,则会按照近亲属的亲缘关系按顺序进行分配。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继承开始时,通常依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参考下面的顺序:第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每位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参与继承。其中,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也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不仅指同父母的兄弟姐妹,还指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