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事务律师和大律师 香港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区别

qq745048485 2024-11-10 阅读:3

有以下三点区别:

香港事务律师和大律师 香港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出庭权不同:大律师就是诉讼律师、出庭律师,专做诉讼业务。其出庭权不受限制,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大律师都是享有出庭权。(香港的大状其实确切的名称是“大律师”)。

2、业务不同:事务律师处理各类法律业务,负责范围比较广泛,但其出庭权受到较大的限制。事务律师仅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原讼庭内庭(即非公开庭)出庭。

当事务律师不能出庭时,需要委托大律师出庭,且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

3、法律事务不同:事务律师主要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充当法律顾问。事务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但不能在最高法院发言。

4、着装不同:大律师出庭要带假发的,事务律师是不带假发的。而且大律师的律师袍和事务律师袍也不同。

大律师职责:出庭公开庭。

事务律师职责: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原讼庭内庭(即非公开庭)出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务律师

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区别

1.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定义

在香港,律师是一种专业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客户处理法律事务,包括提供法律建议、代表客户出庭、撰写法律文件、处理纠纷等。而大律师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律师,具备更高的资质和专业素养。

2.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资格要求

成为香港的律师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学位和专业培训,同时需要取得香港律师会的执业证书。而要成为一名大律师,则需要在执业5年以上,并通过大律师资格考试。

3.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职业属性

在香港,大律师通常是独立从事法律业务的,他们有自己的客户群和工作领域。而律师则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或公司工作,也可以独立执业。

4.香港大律师与律师的职责区别

在职责方面,大律师通常被委托处理更复杂和高风险的案件,需要具备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律师通常处理更加普通和常规的案件,比如房地产、商业和婚姻等法律事务。

5.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收入水平

由于大律师的职能更为专业,所以他的收入水平通常比普通律师更高。媒体报道中,香港大律师的年收入在300万港币以上,而律师的年收入通常在100到200万之间。

6.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社会认可度

在香港社会中,大律师通常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由于大律师需要具备更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日益增长的职业经验,他们在社会上的声望和影响力更大。

7.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发展前景

虽然大律师和律师都是香港法律界的重要人才,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律师将更受欢迎,因为他们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更广泛的国际视野。而对于律师,他们需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以适应日益复杂和严格的法律环境。

8.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价值

总的来说,大律师和律师都是法律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保护社会公正和维护法律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大律师还是律师,都需要以行业道德为依据,始终为客户着想,以实现职业价值和社会责任。

香港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律师”一种是“事务律师”,他们的区别在于:

1、工作类型不同

(1)大律师是出庭律师,但是大律师不能自己接案子,大律师的案件全部是由事务律师转接的。当事人请大律师,必须先请事务律师,再由事务律师转接大律师。

(2)事务律师接近于非诉律师,从事民商事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和在低级法院如区域法院、裁判法院等出庭辩护、代理大律师与当事人洽谈、接收案件、会晤证人、调查取证等。

2、工作领域不同

(1)大律师则往往集中在某个专业领域,不适合新手去做。香港的大状其实确切的名称是“大律师”,而在香港有些市民会俗称大律师为大状。但是这个大律师并非大陆这边对一些知名律师的通俗叫法。而大律师在法律术语上也称之为“诉讼人”。

(2)事务律师的市场空间更宽广。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3、出庭时穿着打扮不同

(1)大律师出庭要带假发的。香港大律师带假发的原因是从英国方面保留的制度。

(2)事务律师是不带假发的。而且大律师的律师袍和事务律师袍也不同。

4、开庭地点不同

(1)在香港只有大律师才可以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开庭。

(2)事务律师不能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发言,除了承担非诉讼类案件外,只能在专门法院活动,比如治安法院。不过近年来,一些富有诉讼经验的事务律师,因一些特殊情况获准在较高级别的法院为当事人辩护。

扩展资料:

一、律师的相关信息

1、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也有一些是无证也无正当职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俗称“黑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律师。

2、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3、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4、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5、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二、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1、担任法律顾问;

2、担任诉讼代理人;

3、担任刑事辩护人;

4、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5、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深大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务律师

香港的律师分两种,一种是大律师,一种是事务律师。大律师和事务律师只是分工不同,地位上没有分别。

1、出庭权不同:大律师就是诉讼律师、出庭律师,专做诉讼业务。其出庭权不受限制,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大律师都享有出庭权。

2、业务不同:事务律师处理各类法律业务,负责范围较广泛,但其出庭权受到较大的限制。事务律师仅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原讼庭的内庭(即非公开庭)出庭。当事务律师不能出庭时,需要委托大律师出庭,且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

3、法律事务不同:事务律师主要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充当法律顾问。事务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但不能在最高法院发言。

扩展资料

香港法官实行委任制度,九成以上的法官都是从大律师中委任。有执业大律师背景和相当经验的大律师可以写信给法院或进行申请,表示自己想当法官的意向,法院经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委任。终审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如果看上某位大律师会邀请并推荐,经审委会审核通过即委任该大律师为法官。

从上诉庭到终审庭,法庭的等级越高,法官的水平、资历、威望就越高,反之法官的数量就越少(终审法院的常任法官是5个,非常任法官超过10个,但很多是海外高等法院的大法官),整体呈金字塔结构。

香港的律师制度基本上是沿用英国的律师制度,其执业的范围受到很多法律上的限制,如不能出庭辩护而只能开展一些事务性的律师业务工作。而出庭律师的执业范围则十分广泛,也特别受到社会各界的尊敬。

出庭律师也就是你所说的“大状”,又可说是“大律师”。香港的事务律师并不完全是不可以出庭,其只能在区域法院以下级别的专门法庭内出庭,区域法院、原讼法院、高级法院都不能出庭,所以他们的主要业务都是非诉讼类的事务性业务,所以叫做事务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香港法院和律师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律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