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
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如精神上的悲伤、失望、忧虑等。精神损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权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财产权而引起。前者如侵犯人格尊严或侵犯身体健康权引起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后者如行政机关非法拆除相对人的建筑,致使受害人气愤、痛苦。精神损害的对象不同于精神损害的客体。对象是损害事实指向的具体权利或法益,而客体是对象所能体现的精神利益。这等同于法律中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关系。精神损害是指损害事实致使自然人精神利益损失或者应该获得而未获得。损害事实可以是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违约行为。精神损害的客体是精神利益,而精神痛苦、不快、不适是其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法律分析】
最新的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精神损害赔偿方式:1、死亡造成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2、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人身侵权不致死亡、致残的,应当给予精神抚慰赔偿。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利被非法侵犯时,可以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分为5个层次: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2000元四个等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一、如何判定精神损失
1、判定精神损失判定如下: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失费有哪几种
精神损失费包括以下几种: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5、因侵液扰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镇埋谨以请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御基。
法律主观:
精神损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精神遭受损害要求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一般性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严重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分为五万元、四万元、三万元、两万元和一万元五个等级。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