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账户,存货跌价准备属于资产类账户;
2、具体账务处理是:
(1)计提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成本-可变现净值)
贷: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成本-可变现净值)
(2)A商品跌价准备的转回:(当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小于“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时。即存货价值得到一定的恢复)
借:存货跌价准备-------A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原有余额-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扩展资料: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既不属于资产类科目也不属于负债类科目,它应该属于损益类科目。
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已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
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是为核算“本年利润”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资产减值损失属于费用类科目。
当企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所以资产减值损失是属于损益类科目。
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并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按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扩展资料:
资产减值损失(asset
impairment
loss;Assets
Devaluation)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
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较小,通常是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一、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1、资产减值损失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2、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二、损失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不影响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
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损益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