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是不卖的,公租房只租不售,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扩展资料:
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细则,外地人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通知规定,非京籍人士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
百度百科,北京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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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城市,公租房不仅能作为出租房,只要租客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购买公租房的,相信许多普通家庭都很愿意购买公租房,那么北京公租房可以买卖吗?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想知道就接着看下去吧!
一、北京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就目前情况来看,北京公租房是不可以购买的。北京公租房的最长租赁期限为五年,承租人在租约到期之前可以申请续租,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如果承租人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则同意承租人的续约申请,若不符合,承租人不得续租。
二、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
1、北京当地的政府网站每年都会公布今年可申请入住的公租房项目,想要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拿意向登记表,办理公租房意向登记。
2、按要求填写意向登记表,并连同所需材料上交给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公租房管理部门收到后会进行审核,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通过审核的名单。
3、接着就到了摇号的步骤,一般情况下,摇号顺序会按照审核资格的优先级进行排列,优先级是指那些有六十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或是家中有省级劳动模范、伤残人士或退役军人等。
4、摇号完成后,申请人凭《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与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不会超过五年,租金最低为月付,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季付或是年付。
总结:关于北京公租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公租房具有很多优势,尤其是租金,与同类型租房相比低了很多,减轻了人们的经济压力,正是如此,才会有这么多家庭想要申请公租房,不过大家在申请之前一定要看自己是否符合当地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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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国家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北京公租房可以购买吗?哪些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呢?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又有哪些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北京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北京公租房只租不售,是不得进行市场交易的。
二、哪些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
1、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须低于15平方米,家庭年收入须低于10-13万元人民币。
2、非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已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在北京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无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3、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家庭
4、引进人才和产业园区就业人员家庭
三、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2、已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一式两份。
4、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者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
5、无房家庭出具书面承诺书,原住房已经拆迁的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6、无工作收入家庭出具书面承诺书。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
8、低保家庭出具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证,或者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小编总结:有关北京公租房可以购买吗,哪些可以申请北京公租房,北京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的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北京公租房不能买。北京公租房不能出售,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5年后如果仍然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续租。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北京公租房续租、退租规定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