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叫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触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扣损后的余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问题二: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一般来说,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法律依据: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应纳税额的确定:按照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取核定征收:
①依照税收法律规定可以不设帐簿,或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
②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③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④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福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⑤账目设置和核算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⑥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简称应税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间内,由于劳动、经营或投资而获得的继续性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广义上包括一切收益,狭义上只包括有连续来源的收入,如经营利润、工资、股息等,扣除相应费用后的纯收入,不应包括临时、偶然的一次性所得。
【特征】
1.应税所得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
2.以连续性所得为主
3.以净所得为主
4.应税所得为货币所得,是能够提高纳税能力的所得,仅限于经济上的所得,不包括精神上所得。
问题三: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区别是什么?应纳税所得额是你的纳税计算依据,是所得额应纳税额是你所纳的税额例如:你的税率是27%,20000*27%=5400.
问题四: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25万
问题五: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是什么意思?…应纳所得税额是指应缴纳的所得税数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所得税数额的基数,就是计税所得总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骇额*所得税税率
问题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应纳税所得额
2.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3.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希望这样的公式能让你正确算出答案,
问题七: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区别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抚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到的结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问题八:工薪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计算个税的基数,就是用“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扣除数=应纳个税
问题九: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一、费用减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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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税法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
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末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上面讲到的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费用减除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普遍适用的。但是,考虑到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生活水平比国内公民要高,而且,我国汇率的变化情况对他们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不因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加重他们的负担,这次修改的新税法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增加了附加减除费用的照顾。
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
问题十: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不同?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不同?
:利润总额是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通过会计核算计算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概念,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计算得到的?
:一般来讲,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上讲,是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但在实际工作中,和会计相结合,是以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增、纳税调减计算而来,调增调减实际上就是常讲的会计税收的差异。
法律主观: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应当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金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在一定的时期内,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将自己一年内所有的应税收入减除掉应减除的金额,最后减除后得出的金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于影响还是很大的,并且对企业的税收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