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劳动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网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网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仲裁管辖范围依照《仲裁法》里有规定去执行,但是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或调解书有误或其他方式违反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法院可以受理立案
绩效考核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绩效考核应当是企业工资项目中的一个,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工资,根据出勤天数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另一部分为奖金部分,可以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示决定给多或给少。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工作的过程是比较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有绩效工资,所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
遇到劳动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仲裁办半年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仲裁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仲裁工作职能,仲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发展第一,仲裁定位更加科学明确。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仲裁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部署青岛仲裁科学定位问题。一是开展仲裁定位大讨论,对照国际知名和国内一流仲裁中机构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司法纠正率、调解和解率等方面的主要指标,按处室职能设置项目专题,查找自身差距并分析原因,撰写分析报告,明确青岛仲裁发展方向。二是成立2个仲裁发展调研课题组,按照“五标”工作要求,考察学习国内先进仲裁机构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仲裁裁决执行、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案秘书培训、派出机构建设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三是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征求各方对仲裁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与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加强相互沟通与合作,借助我市商务网络平台“走出去”,宣传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更好地为我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发展服务。
(二)坚持质量第一,仲裁办案更加公正高效。一是快捷受案,全程服务。截至6月25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66件,涉案标的额7.6亿元,当日立案率100%,市区内仲裁案件全部直接送达,协助当事人完成财产保全19件。如一次性受理物业合同纠纷170多件,全部提前送达,主动上门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欠费纠纷。二是高效审理,全面调解。上半年审结案件725件,商事调解中心协助行业调解 65件,快速(一个月内)结案率88%,调解和解率87%。如3月份一次成功调解230多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群体案件,在不到20天时间内,加班加点做好调解工作,制作仲裁文书千余份,彰显了仲裁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三是排查案件,全面提速。根据审限预警提示,逐案排查并分析未结案原因,制定工作措施,对正在鉴定、审计、调查取证的案件,督促有关机构尽快出具结论,对已庭审完毕的案件,督促仲裁员及时合议作出裁决,5、6两个月审结了超过60%的未结案件。
(三)坚持推行第一,仲裁服务领域更加拓宽。一是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制定了《青岛仲裁办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活动中,设立“快速立案通道”,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交、快审理、快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会仲裁中心,方便快捷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三是成立了青岛仲裁委员会驻韩国商会仲裁办事处,搭建起为外资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新平台。四是走访了市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市典当行业协会、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装饰协会、婚庆礼仪协会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做好联合调解工作;走访海尔、海信、青岛港、青建集团、韩国商会等单位,为企业提供仲裁咨询服务20余次。五是制定《201*年仲裁宣传工作要点》,仲裁法律宣讲团进入蓝色硅谷核心区、西海岸经济新区和银行协会、海湾集团等宣讲仲裁法律5场次;做好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和《亲和仲裁》期刊的信息采集,上传信息162篇;完成了青岛仲裁网站改版;完成《民生在线》、《行风在线》和上半年《网络在线问政》访谈活动,全部回复网民提问136个。
(四)坚持管理第一,仲裁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建章立制。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修订完善了24项办案制度和58项管理制度,新增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等7项规定,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涵盖仲裁业务、机关建设、行政管理等八类82项办案和管理制度;二是走访、信访和电话访问部分仲裁员,征求对办案工作的意见,组织保险行业仲裁员庭审现场观摩,落实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对仲裁员办案进行个案考评,补充完善部分仲裁员电子档案相关信息,为仲裁员使用打好基础。三是下发了仲裁中心201*年工作要点,在仲裁中心中开展“办案质量年”活动,仲裁中心建设、办案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四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学规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方案》和《建设“廉洁青岛”贯彻实施意见》,在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治理“庸懒散慢拖瞒”行为,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廉洁仲裁”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改观,未发生办案秘书被当事人投诉现象。
(五)坚持队伍建设第一,工作作风更加廉洁务实。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制定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组织处以上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党组成员上党课,撰写体会文章进行学习交流;外请专家举办了“中国梦”讲座。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廉政目标进行责任分工;对全部岗位进行了再一次的风险排查,制定高级风险岗位人员职责和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学习市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办法和市委《关于狠刹公款吃喝严谨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仲裁服务水平的意见》,调查研究、廉洁办案、厉行节约、精简文件会议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完善《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控制接待标准,“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加大公务用车管理力度,落实定点加油、定点修理、定点保险“三定”制度卓有成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差距。比如:仲裁宣传推行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全市重点项目跟进工作欠主动;仲裁案件结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陈年积案;队伍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突出仲裁发展和宣传。完成青岛仲裁发展定位,出台五年发展规划,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仲裁科学发展的意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凝聚社会力量发展“大仲裁”;进一步加大仲裁宣传工作力度,调整仲裁法律宣讲团成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立体式的仲裁宣传活动。
(二)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立案服务,提高当日立案率、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全程协助当事人保全;狠抓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提高结案率、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当事人满意率和自动履行率,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强办案监督,切实把好裁决“出口关”。
(三)突出仲裁管理和服务。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秘书管理教育、业务培训和个案考评,采集仲裁员信息,全面做好为仲裁员服务工作。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着力培养“专家型”办案秘书队伍。按照市考核办下发的《201*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计分办法》,量化分解年度业务职能目标任务;做好换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换届工作会议。
(四)突出队伍建设和提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廉洁青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搞好“学规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总结,搞好廉政党课教育和学习交流;开展好创先争优、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青岛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年,我局就业服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就业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培训,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全力扶持自主创业,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均等化,努力开创了就业工作新局面。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新增就业8006人,占全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0.0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900人的11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2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450人的116.6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了4.4%以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人数35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75%。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个数目前已经有10个见习基地,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42.86%。创建充分就业社区4个(小龙孙家坪社区、小龙门社区、东顺街社区以及都京红旗坝社区),创建信用社区1个,白塔社区。
全区共组织就业培训11478人。其中,失地农民培训101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校企合作培训73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6%;创业培训396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32%;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755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45%。
预计今年年底,为近60户创业人员提供贷款帮助,其中大学生16人,妇女同志29人,其他人员15人。贷款金额达400余万元,带动就业150余人。
参加失业保险13100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57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550万元的103%。征缴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9.34万元;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5629人次(其中失地农民1345人次,代理人员4284人次),支出失业保险金450.83万元(其中失地农民104.75万元,代理人员346.08万元)。
二、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工作举措
(一)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1.千方百计保障区内企业用工。今年春节后,全区园区缺工企业20多家,缺口人数近6000人。为化解园区企业“招工难”症结,我局积极搭平台、抓对接,全方位服务园区企业。一是定期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南充公共招聘网,及时更新招聘信息。二是适时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发动用工紧缺企业到乡镇举行小型现场招聘会,将岗位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三是带领用工紧缺企业赴周边县(区)、市招募,延伸招募网点到周边省、市,建立长效人力资源招募网络。四是派专人进驻企业协助招工,确保送来的人员符合企业用工需要。今年8月份,三环电子急需用工1200多人,通过我局多管齐下的招募方式,圆满帮助三环完成了招工任务。
2.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举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活动,增加就业机会。今年毕业季,我中心联合教育局、团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组织举办“20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座谈会”,为高校毕业生宣传就业创业新政策,提供就业见习岗位60余、企业招聘岗位400余个(其中:本区企业300个岗位,区外企业100个岗位)。二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积极向省、市申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抓好见习基地管理,多渠道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对应的见习岗位。截止目前,我区现有92名见习生。三是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服务。通过政策宣传,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知名度,引导、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预计今年年底,为近60户创业人员提供贷款帮助,金额400余万元,带动就业150余人。
(二)培训工作
1.丰富培训形式,解决创业培训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是结合学员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实行流动招生、流动培训,随到随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便于学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项目。二是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组织带领参会高校毕业生参观玛思特农业基地、华全醪糟厂等一系列由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优秀企业,用先进事迹引导毕业生们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创业,激化干事创业激情。三是根据创业培训项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外区请来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余细基先生和创业成功学员明姣、王兰等进行串讲,让全体学员不同层面地了解和掌握到了创业培训的知识。
2.整合培训资源、搭建互动平台,提升职业培训针对性。一是从实效性出发,对现有的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进行清理、整合,进行统一规划,科学配置。二是搭建互动平台,发挥乡(镇)村(社区)两级与城乡劳动者联系紧密的优势,调查摸底城乡劳动者培训意愿需求、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和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的工作目标。
3.积极启动扶贫攻坚工程,开展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对失地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调查统计,针对性开展电焊工、驾驶、计算机操作、家政及育婴员、创业培训等培训工种,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扶持创业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今年对长乐镇、凤凰乡、江陵镇、永安镇开展培训,实现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创业培训60人次。
4.加强培训监管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各培训学校的监管,深入培训现场,随时掌控培训进展,并要求各培训学校建立和完善培训台账资料,报账资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努力扩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到工业园区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增强企业及职工的参保意识。二是严格发放标准,确保失业金发放到位。发放过程中严把审批关,严格按标准发放(201*年7月起发放标准为875元/月),坚持审核公开,发放公开,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三是制定稽核方案,开展实地稽核。我局多次与劳动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开展了对企业的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工作,强化了失业保险欠费的催缴。四是加强监管,减少基金流失风险。严格按照业务系统的操作要求办理业务,强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严防欺诈冒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基金安全运行。五是夯实基础,提供良好服务平台。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纽带,在加强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提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养,推动经办机构服务的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就业援助工作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按照川人社发〔201*〕18号、南人社发〔201*〕14号文件要求,首先根据本区实际岗位需求和资金量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区人社局备案。严格按照享受对象依申请审核确定,个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动态管理,并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优先帮扶;其次建立了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和人社局领导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占位不到岗、到岗不尽责或无法胜任的工作人员实行动态退出;最后严格把关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领程序,对到期、到龄的人员及时清退,以保证岗位补贴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招工方面
一是企业制度不够完善,薪酬福利水平不及沿海一带。三环电子厂和龙运鞋业新增生产线,嘉美印染厂搬迁至都京,用工需求突增,导致招工难。二是群众的就业观念转变不够,对政策不熟悉,在找工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大多扎堆去“北、上、广”,不愿“就近、就地”就业。
(二)服务高校毕业生方面
一是高校毕业生存在就业偏好。大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堵在政府、机关或是国企门口,不愿从事一线工作,不会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岗位,高不成低不就,导致就业难。二是服务学子难度大。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后,电话号码错误或停机换号的情况比较普遍,造成无法联系,使我们后续服务工作不能很好开展。
(三)培训方面
一是组织学员难度大。个别城乡劳动者自信心不足,满足于现状,思想观念陈旧和认识上的'错位,不愿意参加技能和创业培训。二是培训后的输出组织化程度不高。培训后学员自发式、零散式输出的多,有组织输出和有序流动的少,导致城乡劳动者外出务工的风险性和盲目性大。三是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有待加强。我区创业培训工作起步较晚,尚且缺乏有效的创业项目开发和征集机制,学员参加创业培训后的后续扶持和跟踪服务有待加强,集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后续扶持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失业保险工作方面
一是失业保险欠费征缴难,扩面工作举步为艰。企业不积极、员工不参保,执行力度弱,影响参保人数的增长。部分员工对失业保险参保意识差,认为缴纳也难以享受,他们只关心了解养老,医疗这些和自己密切相关的保险。二是由于发证对象主要针对广大城镇失业、灵活就业及个体经营劳动者,覆盖面广,涉及业务量大,需办证的人员首先应到该户口所在地的各社区、街道、乡镇提供相关资料申报并填写登记表严格审查合格后再由各社区、街道、乡镇统一上报区就业局。为此办理程序复杂、办证工作日稍久,有些办证人员不予理解、支持区就业局工作、难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201*年就业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就业观念
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完善政策引导、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努力转变群众特别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下一步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小贷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七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七位一体”的创业扶持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站式”“一条龙”创业服务制度,力争为促进全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挥创新思维,促进工作效率
一是抓好三环电子、龙运鞋业、嘉美印染等园区用工紧缺企业的人力资源招募工作。积极联系营山、嘉陵、南部、阆中等周边县区人力资源招募网点,争取为园区输送更多的劳动力。加强对乡镇招募工作的指导,逗硬奖惩,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毕业前,深入到各个高校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毕业后,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召开座谈会,提供就业援助。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培训、信息服务等就业服务。三是加大对公共招聘网的建设和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和求职信息,方便企业和求职者,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控制失业率
一是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和待遇发放。以非公单位、私营企业和农民工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的重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和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失业保险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审核、保管与维护、查询与使用,加强保密和安全管理。预防在征缴、管理和待遇支付各环节出现新的问题。三是加强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加快基础数据清理,全面使用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业务软件失业保险模块,确保失业保险联网数据的上报。
市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永州仲裁委员会坚持以“服务市场经济、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学习贯彻仲裁法为主线,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一、案件办理情况
我委共受案23件,其中保险案件8起,集体仲裁1起。标的额700余万元。受理的范围涉及商品房买卖、保险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目前,在受理的23件案件中,已结案18起,5起正在审理,其中调解和解结案3起,撤回申请2起,裁决结案13起,申请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案件2起。
二、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仲裁员的素质。
仲裁员是仲裁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社会各界中挑选出来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关系,发挥好每一个仲裁员的作用,是促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为确保日益增长的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我们要求每一位仲裁员严格职业操守和纪律,履职实行公正承诺和公开披露制度,严格遵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保证中立,按期结案,接受监督。仲裁员公正声明的承诺与签订,能有效约束其行为,保证仲裁庭公正、及时地仲裁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仲裁委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一)、完善仲裁案件审理措施。本委要求仲裁庭认真负责审理每起案件,不偏不倚,公正裁决。尤其是对群体案件要加强协调,力求同类案件采用同一裁量原则,以维护裁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坚持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制度,对于仲裁庭意见不一致,争议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指导性意见,以免错案。同时,积极开展对结案期限将至案件的提醒和催办工作,避免久拖不决。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仲裁法等规定,我们结合仲裁工作实际,为使仲裁在立案、组庭、仲裁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案件报结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逐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以保证办案程序规范,质量提高。
(三)、加强学习交流。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全面提高仲裁委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全国仲裁年会和片区仲裁年会,并与各兄弟市仲裁委员会相互交流学习。
永州仲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形式单一,深度、广度不够。二是仲裁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仲裁员和仲裁机关工作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仲裁工作网络建设滞后,有待继续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仲裁影响、提高案件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文化建设”为主要工作思路。一、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律师行业、各大企业、单位的业务联系,努力开拓案源。二、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树立优先调解理念,开创和谐仲裁局面,要充分发挥仲裁的独特优势,努力为创建平安永州、和谐永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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